最高2000万!湖北出台14条举措培育壮大绿色智能船舶产业

最高2000万!湖北出台14条举措培育壮大绿色智能船舶产业
7月14日,湖北省国防科工办、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培育壮大绿色智能船舶产业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产业生态、绿色智能游艇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培育壮大湖北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助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在技术创新方面,措施设立多重高额资金支持。在省级科技计划中持续布局绿色智能船舶专项,支持甲醇、氢能、6G智能船舶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优化,重大技术攻坚、“揭榜挂帅”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推动高端船型研制,在6G智能、电动、甲醇、氢能等船型研发和工程验证,并形成相关标准规范的,最高支持2000万元。
在产业升级方面,对船舶制造业技改升级、数字化转型,最高支持1000万元。壮大电动船核心配套、6G智能船舶配套、船用绿色能源产业链。推动标准化推荐船型研发,成功研发并转让知识产权的,一次性奖补150万元。推进实施“千帆计划”,出台绿色智能船舶运力激励政策。
优化产业生态方面,政策同步完善全链条产业生态。优化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项目审批、船舶检验、过闸通航政务服务,布局供应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船舶绿色补能网络与 “货航船港闸” 一体化信息平台;鼓励创新船舶专项信贷、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多元金融工具,开展内河航运“海事+金融+保险+信用”试点工作。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加强高端技能人才供给。
促进绿色智能游艇产业发展方面,鼓励武汉、襄阳、宜昌、黄冈、黄石等城市率先开展绿色智能游艇试点,出台促进游艇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培育文旅、体育、渔业融合游艇消费场景。支持闲置港口码头改造为游艇码头,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开展游艇驾驶培训等基础服务。

来源:中国水运报
智能新能源船舶技术创新产业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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