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离职遭阻拦?海事公安登轮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24来源:长江海事发布
船员正常离职诉求与船舶安全值守责任如何平衡,是水上纠纷处置的重点难点。7月23日,龙窝停泊区“博**”轮因轮机长离职离岗问题引发劳务争执。宜昌宜都海事处迅速联动长航公安宜都派出所登轮处置,柔性化解矛盾隐患,切实保障船员合法权益与辖区水域安全。

海事、公安现场处置 刘敏 摄

接警联动,快速抵达现场处置
7月23日上午,宜昌宜都海事处接宜昌海事局指挥中心通报,龙窝停泊区“博**”轮发生船员劳务纠纷。孙家河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动长航公安宜都派出所开展联合处置。
经现场核实,该船轮机长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下船,但船主短期内无法找到合格接替值班船员,若轮机长离船将造成船舶配员不足、停泊值班缺位,存在走锚、机舱失控等安全隐患,因此不同意轮机长离船,双方僵持不下。

登轮释法,情理兼顾达成和解
海事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共同登轮,分别与轮机长、船主沟通,全面梳理双方诉求,找准矛盾核心。
结合劳动法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停泊值班相关规定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保障船员正常离职的合法权益,劝导船主积极协调人员更替事宜;另一方面向轮机长讲明船舶无人值守的重大安全风险,引导双方相互体谅。
经多轮疏导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案。轮机长继续留船履职7天,船主利用缓冲期紧急招聘持证值班轮机人员,待接替船员到岗后,轮机长办理离船手续。

闭环管控,压实船舶安全责任
纠纷化解后,海事执法人员现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船主规范船员用工管理;要求船舶严格落实停泊值班制度,定期检查机舱、锚泊设备,消除各类水上安全隐患。

此次跨部门联动调解,是长江水上法律服务宜昌工作站(一站三中心)践行“水上枫桥”治理模式的鲜活案例,兼顾船员权益保障与水域安全监管,实现了矛盾柔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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