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微阅读】区块链驱动、合规引领:构建跨境金融发展新范式


文/魏红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处长
王硕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员工
本文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26年第6期
传统跨境金融以商业银行等机构为媒介,负责资金的存储、支付清算、信用评估等重要职能,具有严格的监管框架和成熟的运营体系,能够提供相对稳定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因传统跨境金融体系高度依赖银行、清算所等中介机构,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体系,信息分散存储在各个节点,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存在交易流程繁琐、成本高、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等痛点问题,严重影响跨境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区块链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实现跨境交易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不可篡改存储,所有参与方实时获取相同的交易数据,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为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与企业提供全链条可追溯的透明化治理工具。资金支付上,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点对点支付网络,突破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系统依赖,实现低成本、实时到账的跨境资金流转。同时,智能合约技术支持跨境支付、贸易融资等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执行,可以根据贸易合同的约定,自动完成货物交付与资金支付的结算过程,避免了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延迟和错误,减少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大幅降低人工干预成本与操作风险。
此外,在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市场中,汇率波动对企业的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区块链技术可以实时收集和分析企业的外汇交易数据,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精准评估企业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敞口,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自动匹配最适合的衍生品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保障企业稳健经营。
区块链赋能下的跨境金融新范式特征。在区块链技术的深度赋能下,跨境金融正向全新的范式和生态格局转变,其核心特征体现在数智化、合规化与普惠化的“三化”融合。
目前,已有金融机构构建“数据增信+智能处理”体系,实现了跨境金融服务从传统“人工审核”模式向“机器决策”模式的根本性范式转型。业务线上化覆盖率大幅提升,流程无需人工干预,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更加便捷、更加高效,而且降低了操作风险。在跨境金融数智化过程中,“技术合规、业务合规、监管合规”三位一体的治理至关重要,可通过区块链技术自动核验增值税发票等真实性,既严格满足了税务监管要求,又实现了业务流程的“无纸化、免跑腿”革新。应用区块链技术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推动了业务创新,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有效破解传统金融服务中对中小微企业的“规模歧视”问题,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公平分配,推动了跨境金融服务向更广泛的群体覆盖,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新范式的关键支撑体系。区块链赋能下的跨境金融新范式的构建,离不开一系列关键支撑体系的协同作用,这些支撑体系涵盖基础设施层、制度层与生态层,共同为新范式的稳定运行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基础设施层,跨平台技术整合是核心驱动力。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AI)+大数据”技术融合,能够为跨境金融业务带来全方位的变革,例如,为跨境金融客服与合规审查场景赋能,在合规审查场景中利用AI技术快速识别潜在的合规风险。在制度层,完善区块链金融监管指引等配套政策,明确区块链跨境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交易规则、风险处置机制等关键要素,建立“监管、市场、技术”三方协同的动态调整机制,能够使监管政策及时适应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在生态层,构建由监管机构、银行、企业、科技公司组成的跨境金融联盟链,能够实现各方之间的深度协作与资源共享。例如,在反洗钱场景中,通过链上数据共享,不同机构可以实时获取交易信息,实现可疑交易的跨机构协同监测。这种多方参与的价值网络,促进了跨境金融生态的协同发展,提高了整个生态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新范式重塑传统跨境金融。跨境金融正处于技术重构、货币格局重塑、监管范式升级、服务模式转型的叠加变革期。传统以“SWIFT+代理行”为核心的跨境清算体系,正被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CBDC)、数字孪生重构去中介、降成本、提效率、强安全,从代理行网络到分布式数字清算,数字化基础设施将逐渐增强对传统代理行的替代,发生显著的创新驱动型转向。一是从“服务资本流动”转向“深度嵌入产业链”,聚焦跨境电商、供应链、绿色金融、科创出海,产品与服务更精准、更普惠。例如,依托区块链、物联网,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中小外贸企业凭真实贸易数据获得融资。二是从合规风控到“智慧监管+区域协同”,监管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警、事中穿透、全球协同”,科技赋能与规则互认成为核心,平衡开放与安全。例如,应用AI提升风控覆盖率、预警准确率;自主合规系统自动完成制裁筛查、反洗钱评估、监管报告生成,人工仅处理边缘案例,降本增效。三是从“辅助工具”升级为“核心生产力”,重构产品设计、风控、服务全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智能化、个性化、高效化”。例如,生成式AI辅助跨境合同审核、政策解读、风险报告撰写,市场波动预警、汇率预测准确率提升;整合贸易、物流、征信、监管等内外部数据,构建统一数据底座,实现“数据驱动决策”。四是地缘政治博弈推动跨境金融从“单极主导”转向“多中心协同”,区域联盟与自主体系并行,安全优先级提升。例如,mBridge(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与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降低对SWIFT/美元清算依赖;分布式网络减少“节点剔除”“二级制裁”冲击,提升系统韧性。
总之,跨境金融正从美元主导的资本扩张体系,转向技术驱动、多元协同、服务实体的价值互联体系。未来对中国而言,以CIPS、数字人民币、离岸市场为抓手,渐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平衡开放与安全,是长期主线;对全球而言,多极货币、分布式清算、智慧监管将成为新共识,推动跨境金融更公平、高效、包容。
与美国通过稳定币、RWA巩固美元数字霸权,强化全球规则主导不同,中国以CIPS、数字人民币、离岸市场为抓手,渐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构建“自主、安全、高效”的跨境金融新生态,高效服务世界实体经济,同时参与全球治理改革,推动规则公平化。
中国香港、新加坡与阿联酋跨境金融模式。中国香港、新加坡与迪拜在跨境金融领域各具特色,形成不同的发展范式。中国香港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与完善的金融体系,实行零关税、贸易自由、资金自由、企业经营自由、人员进出便利的自由港政策,为跨境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香港拥有先进的支付清算系统,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金融稳定与审慎监管,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市场行为监管,有效平衡了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近期,中国香港颁发第一批稳定币发行牌照,通过合规稳定币和RWA成为连接内地与全球、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的关键枢纽。新加坡设立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为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跨境金融领域的应用提供试验空间;监管模式注重创新与合规的平衡,采用“监管科技”手段,利用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实现对跨境金融业务的精准监管。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实行零税率政策,对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持开放态度,允许加密交易所持牌运营,其监管模式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根据不同的金融业务和技术应用制定差异化的监管规则。
美国跨境金融发展模式。美国以美元垄断为核心,构建“全球主导、市场驱动、长臂监管”的开放体系,在清算网络、离岸体系、监管框架、技术路线上形成独特地位。一是以美元全球储备/结算垄断为核心,维持美元主导地位、掌控全球流动性,通过金融规则与制裁工具实现全球治理。二是以美联储实时全额(Fedwire)和纽约清算所净额(CHIPS)为双核心,大额清算覆盖全球银行间美元交易;以SWIFT主导全球金融报文,实现对跨境交易的信息垄断和“长臂管控”。三是建立“境内离岸+体外循环”的内外分离离岸美元模式,一方面,打造“美国境内的欧洲美元市场”,强化纽约全球金融中心地位;另一方面,欧洲美元市场等境外美元存贷体系不受美监管,形成“境外吸储→境外放贷”循环。四是跨境金融围绕资本的全球配置、套利与增值展开,通过美元的全球循环,获取利差、汇差、交易佣金及资产增值收益,强化美元的全球融资与定价权。五是做多头监管+长臂管辖的“规则输出者”,将国内法延伸至全球,要求境外机构报送美客户信息,违者面临市场禁入。六是美国以美元稳定币(USDC)、银行系稳定币为核心,依托Visa网络将美元渗透至数字支付、供应链金融、资产代币化,同时美国存管与信托公司(DTCC)推动美元资产代币化,实现传统金融与去中心化金融(DeFi)互联互通,巩固全球清算中心地位,强化全球规则主导。
中国跨境金融发展新范式。中国以人民币国际化、金融安全为双核心,构建自主可控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降低对美元体系依赖,服务“双循环”与实体经济,同时防范外部冲击与系统性风险。一是央行搭建人民币自主清算“CIPS+账户体系”,主导CIPS实时全额结算,对接全球金融机构,实现人民币跨境“去SWIFT化”自主通道。二是创新自贸区分账核算账户(FT)体系,联动非居民账户(NRA),遵循“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有限渗透”原则,打造服务实体经济跨境经营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境内离岸金融核心载体;以香港为核心,联动新加坡、伦敦,发展离岸人民币存贷、债券、外汇交易,支撑人民币国际化。三是新建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探索“区块链+央行数字货币”跨境结算,降低对传统网络依赖,提升效率与安全性,促进增加人民币在全球市场的使用份额。四是以服务双循环与产业跨境为导向,围绕“一带一路”、产业链升级、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降低企业汇率风险与融资成本,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五是人民银行、外管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垂直管理、政策协同,通过宏观审慎跨境融资杠杆率、跨境资金池额度、FT账户“二线管控”等工具管理,实现“开放有度、风险可控”和“防风险、稳汇率、保安全”。六是真实数据资产(RDA)+RWA协同,RDA提升运营效率、RWA实现真实资产代币化,通过资产数字化、数据资产化双轮驱动数字经济生态化发展。
区块链技术应用下的监管合规挑战。区块链技术在跨境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发一系列监管合规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传统监管规则在面对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交易、数字货币跨境流动等全新领域时,存在明显的适用盲区。这导致业务创新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如法律定性模糊,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判断自身业务的合法性;合规边界不清,增加了企业合规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区块链网络的开放性与跨境金融数据的敏感性之间存在着天然矛盾,由此引发了技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困境。智能合约漏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旦智能合约被恶意攻击,可能导致资金损失和交易异常;私钥管理风险对用户资产安全也构成威胁,私钥的丢失或泄露将直接导致用户资产被盗;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同样给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带来挑战。合规方面,在跨境金融场景中,各国区块链技术标准、监管框架存在较大差异,这使得反洗钱(AML)、反恐融资(CFT)等合规要求难以统一;对稳定币跨境支付的合规认定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也存在显著分歧,一些国家和地区将稳定币视为货币,进行严格监管,而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则对其监管较为宽松。这些差异容易导致监管套利和洗钱等非法活动的加剧。
物理资产数字化构建数字孪生的挑战。传统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式高度依赖过往一段时期内的静态财务报表、历史征信记录以及各类抵质押物。面向未来的供应链金融与跨境金融领域,则对风险控制提出了“持续性”与“穿透式”的更高要求,需动态化、全流程管控贸易的真实、资金流的闭环以及资产实际状态。
未来,银行将承担两种核心基础性角色:供应链数据信用的“定价者”与金融资源的“配置者”。一方面,这一定位要求银行在长期市场周期中锤炼形成的信用风险评估专业能力与对产业全链条、多维度数据的动态解析能力进行深度融合,能使数据与智能合约成为驱动商业社会运转的新型核心要素。另一方面,银行向“定价与配置中心”的转型过程中,要将积淀百年的专业信用判断能力转化为可通过算法高效执行、可借助数据交叉验证的数字化“信任代码”,重塑传统“信任”生成模式。数实融合与信用代码化的前提是能实现物理世界向数字世界的精准转化,即数字孪生,在交易全周期内构造满足身份可信、来源可信、内容可信、过程可信、价值可信,可被多方验证、追溯与信赖,且符合相关合规标准的数字分身(数据集)。由此可基于共识规则,连接多方参与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数字孪生过程存在数据的可信性、虚实两端的实时同步、模型的动态迭代以及业务价值的闭环实现等现实困难。
加快跨链互操作与多链协同、隐私计算与合规增强技术创新。不同区块链平台之间存在着“链间孤岛”问题,导致资产跨链流转与数据互通困难。融合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等技术,将为解决这一挑战提供有效途径。通过这些技术,区块链跨境金融系统能够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实现监管数据的合规报送,平衡技术创新与合规底线,为区块链跨境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快适用跨境融资新范式的监管创新与合规体系建设。“监管沙盒”试点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创新试验空间,应有序扩大试点区域,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可控。也应开发基于区块链的监管合规平台,将监管规则嵌入技术架构,实现“代码即合规”,降低合规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加强国际监管协作与标准互认,促进跨境金融业务的互联互通,在确保监管效果等效的前提下相互认可对方的监管标准和措施,降低跨境金融业务的合规成本。
加速区块链技术在跨境金融领域的政策制定和人才培养。应尽快出台《区块链金融发展白皮书》,明确跨境金融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合规应用边界,为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指导。建立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人民银行、外汇局、工信部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应对区块链跨境金融带来的监管挑战。建立“金融+科技+法律”交叉学科培养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在区块链技术原理、跨境监管规则、智能合约审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既懂金融业务又掌握区块链技术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加速实数融合促进跨境金融数据要素从资源向资产转化。拓宽加深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和跨境金融场景的应用,通过数字化技术将真实可信的数据与实体资产深度绑定,形成可确权、可交易、可融资的标准化数字资产,创新机制和流程解决数据确权难、交易难、价值挖掘不足等痛点。激励中心化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自身业务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丰富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合规应用场景,构建更加高效、安全、普惠的全新跨境金融生态。
加速推进香港、上海自贸区与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协同实践。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丰富的金融经验可以为上海自贸区和海南自贸港提供借鉴和支持;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可以在海南自贸港进行复制和推广,推动海南自贸港的金融创新发展;海南自贸港的政策优势和独特定位可以为香港和上海自贸区提供新的国际市场发展机遇。三地之间加强金融合作与交流,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共同推动我国跨境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跨境金融领域的竞争力。(编辑: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