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修复协同发力 深圳筑牢城市“生态家底”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秦绮蔚)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专设“生态修复”章节,以国家立法搭建起系统完整的生态修复法治框架。近年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保护和修复为亮点守护城市生态本底,贡献了一批深圳城市指数(UIS)“美丽”维度的生动案例。
自2008年以来,深圳先行探索全生命周期修复路径,实施深圳湾滨海红树林湿地修复、凤塘河治理、鱼塘水鸟生境管理,建立适应性管理体系,形成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相关实践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社会资本的创新参与模式为生态修复注入活力,《生态环境法典》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活动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自2017年以来,由红树林基金会(MCF)筹措社会资本,开展深圳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采取“政府监督指导+公益组织运作+社会公众参与”多方协作模式,完成外来红树植物治理,持续恢复本土红树林,被自然资源部列为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典型案例。
深圳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各类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建设“大美自然”。
森林生态系统领域,我市依托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推动一批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修复,实施林分优化,引导本土优势树种回归,持续构建具有南亚热带特色的近自然地带性森林群落。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9%,森林蓄积量483.95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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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生态系统领域,深圳深入开展深圳河、茅洲河、珠江口等流域提质攻坚行动,系统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治理。制定五大干流及大沙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实施公园内湖生态治理。河湖生态岸线占比达到65%,310条河流优良水体比例达90.1%,河流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100%,茅洲河、石岩河(石岩水库)入选中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海洋生态系统领域,我市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域海岛和陆海交错带的规划管控,系统推进大亚湾、大鹏湾、前海湾海堤生态化建设与砂质岸线整治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修复岸线23公里,海岸带生态功能、景观风貌和防灾减灾能力协同提升,稳步推进红树林营造与修复,累计完成122.28公顷。
生态保护修复的卓著成效,离不开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2022年11月,《深圳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成为广东省首个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划实施以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断完善规划传导和年度实施跟踪管理机制,推动6大类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任务有序开展。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我市生态保护修复迎来法治化新阶段。深圳将持续深入实施生态修复规划,加快构建自然生态新空间,推动形成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价值转化一体的规划实施管理新路径,打造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得益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