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部法典正式施行!190多处与船舶相关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船报》记者梳理发现,法典有190多处涉及对船舶的法律规定,堪称将我国现行有关船舶大气、水域、海洋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统一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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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全文共5编、1242条,约16万字,涉及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今年3月12日正式表决通过。业界人士指出,法典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方式的全面确认,对我国船舶修造、运输、拆解、配套等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是推动我国船舶行业融入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法律保障。

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法典用独立一章明确了“船舶海洋污染防治”的要求,在“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章中用独立一节明确了“船舶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此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典明确将船舶材料纳入强制检验,提出“船舶的材料、结构、配备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规定,并经检验合格。”同时,法典实现内河、沿海船舶防污制度并轨,打通内河与海洋监管体系,实现船舶压载水管理、船舶污染物处置以及港口码头硬件三大制度的标准统一。与此同时,法典针对航运业低碳转型,明确提出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动力,为船舶减排、绿色发展明确了法定导向。此外,法典还扩增船舶污染物清单以及明确禁止冲滩拆船的具体地点等。

资料图/来源:新华社
在“机动车船等大气污染防治”一节中,法典将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从原先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优先”或“鼓励”升级为“应当”,明确提出,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岸电,但是使用清洁低碳能源的除外;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提供岸电。更为重要的是,法典提出,运输煤炭、垃圾、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和船舶,均必须采取全密闭、遮盖等防遗撒、防扬尘措施,按规定路线航行作业。“此前对船舶并没有密闭防扬尘的法律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以上几种散装船舶仍实施敞舱作业,不采取防尘措施,将被认定是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业界人士表示。

资料图/来源:《科技日报》
就在法典施行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其中就包括我国首例船舶污染海洋与大气复合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的审理全方位践行了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并首次在司法裁判中确认船舶污染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损害、海洋环境容量损失以及生态系统“恢复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均属于可索赔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