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分期)财政贴息政策常见问题答疑(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6-08-21来源:中国银行


答:根据《通知》要求,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答:根据《通知》要求,贴息范围由信用卡账单分期扩展至包括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各类分期产品。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办理的上述信用卡分期业务且于政策实施期内生成的各期账单,经我行识别消费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外的信用卡分期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答:信用卡分期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办理相应信用卡分期业务时约定的折算年化利率的50%。
答:对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消费交易退款、逾期还款的,按规定不予财政贴息,对已享受财政贴息的,我行有权以适当方式扣减或追回贴息资金。
答:我行办理信用卡分期贴息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具体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答:为最大程度便利客户,此前已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卡户分期付款业务财政贴息约定条款》的客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如客户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中国银行APP、经办机构或致电4006695566客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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