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举办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6-08-27来源:自然资源部
8月25日~26日,自然资源部在武汉举办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新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周星作开班动员讲话,湖北省副省长胡亚波出席。培训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贯彻实施好条例是筑牢我国能源资源安全底线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矿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举措。培训班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坚持全面夯实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牢固树立物权保护的理念,坚持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监管的理念,坚持规范矿业秩序的法治底线。培训班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一法一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有序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实践难题,推动各项制度规定转化为矿产资源治理效能。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聚焦一体化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围绕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矿产资源保护和监督执法等方面作了系统讲解。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及部机关司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部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等16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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