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微阅读】袁军: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思考


文/袁军 江苏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本文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26年第7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刻阐明“两个一以贯之”原则,此后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5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为新时代金融机构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公司治理整体提质升级大背景下,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支柱,我国银行业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现代金融治理之路,将党的领导内嵌治理全流程、统筹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形成适配我国国情的治理逻辑。中小银行属地特色鲜明、决策链条相对较短,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必须走符合政策导向和监管规定、契合自身经营实际的特色治理路径。以江苏银行为例,通过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实现自身经营稳健与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协同并进,为中小银行优化治理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当前全球金融格局深度调整,我国正处在从“金融大国”迈向“金融强国”的关键时期,强大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一环。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是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方式迭代、质量跃升、由大到强的核心抓手。相较于一般市场主体,银行机构兼具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属性,治理建设因而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业公司治理,应当始终恪守“两个一以贯之”根本原则,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统筹平衡市场化经营与政治担当,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相较于国有大行国际化布局、多元化业务发展的治理逻辑,中小银行扎根地方、服务本土企业和城乡居民,公司治理不仅要满足金融监管要求,也需要兼顾区域重大战略、地方产业导向等因素。
从政策导向看,近年来金融治理改革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核心思路是巩固既有制度建设成果,聚焦落地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监管层持续优化治理监管逻辑,更加注重治理机制落地成效和治理主体履职质量。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落地实施,银行业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架构,全面推行首席合规官及合规官制度,构建起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合规管控体系。针对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中的薄弱环节,监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鼓励中小银行搭建科学高效、贴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治理架构,重点围绕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股权结构、规范治理主体履职要求、严防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等要点,推动中小银行以更健全的公司治理回归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本源。
从行业发展看,治理能力已经成为银行机构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支撑。过去行业发展更多依托规模扩张、资本消耗实现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竞争格局深刻重塑,银行竞争逐步转向治理能力、价值创造、风险管控和金融服务质效的综合比拼。治理架构科学顺畅、运行机制务实高效的机构,能够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平衡短期经营效益与长期发展价值,在复杂市场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实现穿越周期的发展。反之,治理衔接不畅、机制落地不实的机构,容易出现战略执行偏差、风险隐患累积、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难以实现长效稳健经营。中小银行经营区域、客户结构集中度较高,其治理水平与区域金融运行关联紧密,一旦公司治理失灵,极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从实践内涵看,中小银行治理架构优化的核心,是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新格局。以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部门相关衔接要求为契机,银行机构持续调优治理架构,根据自身实际优化监督机构设置,可以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也可以选择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无论保留监事会与否,核心逻辑是结合自身实际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厘清理顺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等治理主体的履职边界与协同逻辑,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监督机构有效行使监督职权的治理闭环,将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银行的长期经营价值优势。
当下银行业治理工作正处在重要转型阶段:对照资本市场深化发展、行业转型提速的现实要求,治理建设不再停留在搭框架、补制度、满足合规底线阶段,而是向深挖治理实效、依托良好治理创造长期经营价值进阶。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优化,主要围绕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厚植长期治理理念、重塑全流程监督体系、完善科学考核导向四大方向。
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提升整体运行效能。当前,银行业持续优化完善治理架构,治理工作重心转向提效能、重实效,如何推动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履职、充分释放治理效能,成为行业治理提质的核心关键。对中小银行而言,重点是将党委统一领导与董事会科学决策、经营层高效执行等环节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决策链条短的比较优势。对此,要持续健全各治理主体间沟通协调机制,细化完善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和流程,并强化对议事决策的跟踪机制,打通事项研判、审议决策、落地执行全流程,保障决策成果落地见效。
厚植长期价值理念,规范股权关联治理。经过多轮专项治理,银行业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迈入更加规范轨道。面向长期价值治理,全行业需要持续培育长期主义思维,引导各类股东立足机构长远发展、坚守长期价值理念。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往往更为分散,股权治理和关联交易管控压力更突出,需要立足长远发展,完善股权动态管控、关联交易穿透管理、信息披露常态化机制,持续夯实治理的稳定性、规范性与前瞻性,营造风清气正、稳健有序的治理生态。
完善内部监督体系,筑牢风险防控底线。银行业稳步推进监督体系改革,实现监督职能归集整合、监督链条集中统一。近年来,一些中小银行出现经营风险,暴露出内控基础薄弱、三道防线权责割裂、监督体系滞后等问题,风险防控有效性亟待提升。下一步改革重点是推动审计、合规、风控三道防线深度融合,将监督职能嵌入业务前端,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通过发挥首席合规官常态化履职效能,进一步压实合规管控责任,推动监督体系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预判、事中管控、全程赋能升级,激活监督体系的穿透价值。
优化考核激励体系,树牢稳健经营导向。银行业已普遍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机制,搭建完善激励约束的基础框架。下一步需持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提升长期价值创造、风险管控、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长效指标权重,精准平衡短期与长期收益风险、经营效益与社会责任、规模增长与发展质量的辩证关系,树立更加科学、稳健、可持续的经营导向。尤其针对中小银行而言,需立足本土服务定位,加大普惠小微、县域金融、地方重点产业支持等经营指标权重,从考核端引导经营战略回归地方本源,避免“内卷式”竞争、片面追求规模等倾向。
作为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江苏省省属法人银行、上市银行,江苏银行始终锚定金融强国建设要求,积极争做执行政策、遵从监管、市场表现“三好学生”,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持续夯实的公司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深耕党建治理融合,筑牢中国特色金融治理根基。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原则、坚守金融政治性与人民性的核心要求。江苏银行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立行之本,在实现“党建入章”的基础上,后续章程修订持续突出和完善党建工作要求,有力保障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法定地位。坚决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及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领导体制,实现治理主体权责贯通、履职贯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依法合规、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和抓大事谋长远的原则,切实把党委研究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加强对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党委意图得到有效落实并贯穿经营管理全链条。党建治理融合不断走深走实,建党105周年之际,江苏银行党委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优化权责制衡架构,构建科学高效治理体系。搭建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治理架构是新《公司法》下银行业治理改革的核心方向。江苏银行主动响应政策要求,稳妥完成监事会改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序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推动各治理主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规范履职、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委充分发挥统领全局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切实发挥决策作用,经营层不断提高经营质效。构建总行首席合规官、分行合规官、支行风险合规员体系,逐层压实合规管控职责。持续优化董事会专业化、多元化结构,合理选聘独立董事,吸纳经济、金融、审计、银行经营管理等领域专业人才,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在党委统一部署下,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内审部门等监督力量进一步整合,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有效保障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
坚持公开透明治理,切实保障各类股东合法权益。不断健全价值回报机制、完善投资者生态建设是上市银行践行长期价值治理的必然要求。江苏银行秉持公开公允、透明规范、价值共享的治理理念,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常态化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经营数据、治理动态、重大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治理透明度与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获上交所2024—2025年度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坚守长期回报股东的经营理念,持续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机制,近五年分红率均保持30%,累计现金分红超400亿元,以扎实经营成果回馈广大投资者。持续完善多层次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依托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上交所e互动平台、路演交流等多元渠道,倾听市场声音、回应投资者关切,畅通中小投资者沟通反馈通道,持续构建互信共赢、良性循环的资本生态。
健全议事闭环机制,推动治理落地见效。构建公司治理议事决策闭环机制,推动治理从形式合规向实效落地进阶,是持续释放治理价值的关键路径。江苏银行持续加强对议事决策的全流程统筹管理,建立动态更新的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确保重大事项应审尽审、应报尽报。严格执行会前深度研判、会中稳慎审议、会后督办落实的议事模式,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见行见效。持续对照银行业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常态化补短板、强弱项、固长效,保障治理体系始终适配改革趋势与发展需求。成立苏银研究院,提升研判形势和把握机遇的能力,为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深化负责任银行建设,强化董事会ESG发展战略统筹职能,实现治理提质、经营增效、服务升级、价值提升的有机统一,明晟(MSCI)ESG评级提升至A级。
面向未来,江苏银行将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奋力书写金融“五篇大文章”,打造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本,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力量。(编辑: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