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8-27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闻坤)昨日,《深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规定对技术合同、技术转移机构以及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三个类别进行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支持科技成果在深圳转化和产业化。
《办法》规定,申请技术合同资助的,按申请单位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额的3%予以资助,每个申请单位每年度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申请技术转移机构资助的,按申请单位上年度在深圳市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项经费的50%予以资助,其中,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资助、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资助、新认定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资助,单项资助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技术转移特色基地资助单项资助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据介绍,技术经理人是指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是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指导开展的职业资格评定项目,于2025年3月启动首批申报工作,服务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办法》新增了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助类别,明确了技术经理人的定义、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助的认定条件、支持的成果转化类型、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金额等,激发其在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的核心作用。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助的,按技术经理人上一年度服务项目成果转化金额的2%予以资助,每个申请人每年度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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