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不是放任!这份清单彰显执法温度——上海水务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6-08-31来源:上海水务海洋

8月28日,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组织召开“执法开放日”暨行政相对人专题座谈会,邀请约20名行政相对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通报,自今年6月1日《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施以来,上海水务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取得良好治理成效。截至8月中旬,执法总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涉水违法案件累计52件,免罚金额84.3万元。

《清单》明确两类依法不予处罚适用情形,一类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另一类为危害后果轻微的初次违法行为,均以当事人及时整改为适用前提。
杨浦某产业园区是依法不罚的受益主体之一。执法总队在采样执法检查时,发现园区污水排放氨氮指标为64.9毫克/升,超出45毫克/升的排放标准。按照原有裁量基准,该情形需处罚款1万元。经调查,指标超标源于管道清理维保频次不足,园区承诺立即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结合超标程度、污染物类别、日排水量等实际情况,执法总队依据新规依法不予处罚,帮助企业避免信用污点,保障园区正常招商运营秩序。
水务执法坚持“免罚不免责、容错不放任”,对免罚对象同步开展约谈教育、普法指导,引导企业补齐管理短板、规范排水行为。下一步,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在严守水环境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水务执法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更实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水务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法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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