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深耕蓝色金融发展 赋能海洋强国建设

文/本刊编辑部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再次强调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提出要发展“蓝色金融”,支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
海洋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空间。蓝色金融作为聚焦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升级、海洋科技创新的专业化金融业态,以“生态优先、产业赋能、战略导向”为核心,精准契合海洋强国建设的战略需求,成为激活蓝色经济动能、筑牢海洋强国根基的核心抓手。
蓝色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核心特质,是将生态效益纳入金融评价体系,建立“生态优先、效益兼顾”的投融资机制,推动海洋产业全面低碳转型,助力海洋航运、海洋工程、海洋养殖等传统产业绿色升级;赋能海洋科技创新,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高效利用、永续发展;通过持续加大海洋生态修复、海域综合治理、滨海生态保护、低碳海洋项目的金融投入,系统性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发展蓝色金融不仅是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时代使命,更是金融机构突破发展瓶颈、优化业务结构、拓展市场空间、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同质化竞争加剧、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发展成为金融机构转型的核心方向。蓝色金融作为细分领域的特色金融业态,兼具海洋产业专业性、绿色金融合规性、跨境金融开放性等多重属性,对金融机构的产业研究、产品创新、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深耕蓝色金融,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开辟全新业务增长点、优化资产质量、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向共赢。
我国银行业蓝色金融发展植根于绿色金融制度框架,围绕海洋强国战略逐步推进,呈现政策驱动、分层探索的发展格局。在实践中,部分银行机构结合海洋产业特性,打破传统信贷单一模式,创新了多元化的蓝色金融产品体系,推出蓝色专项贷款、海洋科创知识产权质押贷、蓝色债券、金融租赁等特色产品,探索蓝碳收益权、生态产品总值(GEP)质押、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新模式;针对涉海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打造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融资、结算、跨境金融一体化综合服务,覆盖海洋产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设立蓝色金融专项事业部和专营机构,组建熟悉海洋产业、绿色金融、生态评估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专属业务审批、风控、考核机制,构建起了专业化蓝色金融服务体系,以专业化经营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当前,我国新兴海洋产业迅猛发展,而蓝色金融整体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金融供给结构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相对于海洋产业重资产项目融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门槛高、回报周期久的特点,融资仍以短期信贷为主,资金期限与海洋产业回报周期错配突出,多数创新产品停留在试点,可复制性推广性不足,难以完全匹配海洋强国建设的庞大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中小涉海产业企业和科创企业而言,由于标准制度体系不健全和风险缓释体系建设滞后,缺少全国统一的蓝色项目认定和海洋生态价值、蓝碳核算评估标准,海洋领域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金融机构对海洋资产存在评估难、定价难问题,同时,海域使用权、蓝碳收益权等新型抵质押物处置渠道不畅,制约了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积极性和主动性。未来,需持续完善蓝色金融制度体系,加强蓝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鼓励和补偿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海洋产业风险监测平台,整合政策指导、海洋生态、产业运营等数据,精准把控项目信贷风险与生态合规风险,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建设全国蓝色金融标准、信息和交易平台,深化产融协同发展,突破海洋产业融资瓶颈。
向海图强,未来可期。海洋强国建设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蓝色金融作为赋能海洋经济、守护海洋生态、激活海洋动能、深化海洋开放的核心金融业态,既是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深耕蓝色金融,不仅能够破解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守护海洋生态安全,更能推动金融行业转型升级、拓宽金融服务边界,最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蓝色动能,实现海洋经济、金融产业、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多维协同高质量发展。
(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26年第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