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廉讯】挺纪明规杜绝违规饮酒 辽港集团纪检干部作出刚性纪律承诺
发布时间:2026-09-04来源:辽宁港口

为坚决贯彻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正人先正己,执纪必守纪”政治要求,持续推进纪检干部队伍自我革命和作风建设,9月1日,辽港集团纪委组织全港专兼职纪检干部共计160余人开展纪律学习及《辽宁港口纪检监察干部杜绝违规饮酒承诺书》签订工作,坚持刀刃向内,以刚性承诺压实作风建设责任。
辽港集团纪委将此次学习签订作为强化纪检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组织各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下发的2026年第19期《工作提示》及杜绝违规饮酒相关纪律规定,逐条研学承诺书内容,深刻把握作风建设的核心要义,推动纪律要求入脑入心,杜绝承诺书“一签了之”。各单位闻令而动,迅速落实学习宣贯、组织签订各项任务,确保纪律要求传导至每一名纪检干部。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纪检干部涉酒行为防线,承诺书划出清晰纪律边界,明确要求“严守公务时段禁酒底线,坚决做到上班、加班、值班、带班期间不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出差、参加会议、培训、调研等一切公务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禁酒要求,不搞变通、不留例外”。同时强调“严守办案履职禁酒红线,坚决做到在办案场所不饮酒,携带案件材料、涉密载体时绝不饮酒,不在办公、办案场所及单位内部食堂饮酒,切实防范履职失范和涉密失泄密风险”。
在廉洁自律方面,承诺书明确要求“严守廉洁交往禁酒准则,坚决做到不组织、不参与各类违规宴请饮酒活动,坚决拒绝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酒局饭局,远离低俗酒局,严禁参加败坏形象、违背公序良俗的娱乐活动”,督促纪检干部做到慎独、慎微、慎友、慎言,实现“八小时”内外表里如一。全体纪检干部郑重作出承诺,熟知各项禁酒纪律及违纪后果,对涉酒问题按规定主动向组织报告,自愿接受各方监督。
此次签订,既是一次书面承诺,更是一次警示教育。下一步,辽港集团纪委将把禁酒纪律执行情况融入纪检干部日常监督全链条,持续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以过硬作风为辽港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 | 辽港集团纪委
文字 | 尤宜
编辑 | 申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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