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

制定《预案》的背景是什么?内容有什么特点?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之一。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一直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十分重视档案安全工作,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国家层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批和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制定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制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档案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国家档案局于2025年3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预案》编制工作。经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预案》。《预案》作为国家层面部门应急预案,区别于国家层面专项应急预案、地方层面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内容侧重于明确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档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原则、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处置机制、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保障措施等要求,同时体现政策性和行业指导性,具有5个显著特点:一是总体要求、编制依据既贯彻《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和原则,又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提出“坚持档案优先、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二是明确国家、地方、行业、基层单位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工作机制、专家组的设置与职责分工,形成具有档案特色的应急指挥体系;三是鉴于档案安全事故大多属于突发事件的衍生事件,根据属地为主原则明确档案主管部门参与或配合档案安全事故处置的责任;四是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实际,明确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分工;五是创新性提出提前做好社会资源的统筹和摸底调查及清单式管理的思路。
问

《预案》是怎么确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
答:事故等级确定标准是对预警进行及时响应的依据,是对档案安全事故进行精准处置的前提,是国家层面部门预案必须具备的内容,且需具有操作性。据此,《预案》起草组深入研究,提出根据不同价值档案损毁、灭失数量的不同,将档案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为压实部分档案数量少的档案馆(室)的责任,在按损毁、灭失档案数量确定事故等级的同时,《预案》同时提出按馆(室)藏档案损毁、灭失比例确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方法。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预案》又提出从损毁、灭失档案珍贵程度、内容重要性和导致社会影响、危害程度判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方法,明确损毁、灭失档案极其珍贵、对于党和国家具有特殊重大意义,或因损毁、灭失档案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经国家档案局评估确认,认定为重大、特别重大档案安全事故。几种确定档案安全事故等级的方法互为补充,以量化为主,又兼用定性,把档案珍贵程度、重要性和社会影响、危害作为认定事故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档案工作的特点。提出档案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并进行量化,是《预案》一大创新点,这在档案行业尚属首次,有利于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也是《预案》政策性和行业指导性的重要体现。
问

《预案》对档案安全事故处置职责作出了哪些分工?
答:《预案》根据我国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档案安全事故处置中建立了由国家档案局、各级地方档案主管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的档案部门共同组成的组织协调工作体系,并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国家档案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档案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主要指导协调特别重大、重大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国家档案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风险评估、力量动员、专家选派等工作。省级及以下档案主管部门参与本地区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本地区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室)开展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国家档案馆负责本馆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部门负责推动建立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在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行业档案业务指导责任和有下属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还要指导协调督促本系统或下属单位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问

《预案》对处置工作提出哪些要求?
答:处置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预案》对档案安全事故处置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一是对先期处置提出了要求。《预案》明确规定,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涉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同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或危害扩大。档案安全事故的类型多种多样,《预案》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制定了针对性的处置方式,如火灾自救,要求在组织人员疏散抢救时,及时启动消防灭火系统、微型消防站进行灭火,迅速拨打119报警,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根据事先确定的优先级别最大限度抢救转移档案。如判断自救无法控制事态发展,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其相关部门争取应急力量支援,要确保抢救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规范了信息报送工作。《预案》加强对档案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明确及时报告、多渠道报告、逐级上报、特殊情况报告等制度。对于特别重大档案安全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档案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可不受逐级上报规定限制。三是规定了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和响应措施等。如二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初判发生重大档案安全事故;启动程序是先由国家档案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国家档案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决定;响应措施是国家档案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分管相应业务的副主任组织研究应急处置工作重要事项,视情带领工作组、专家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档案主管部门、涉事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地方需要协调其他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四是对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作出了规范。即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结束应急状态,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或者突发事件复发。
问

《预案》要求档案系统如何做好善后处置与调查评估工作?
答:善后处置与调查评估是应急处置结束后必须开展的工作。善后处置工作主要是在事故处置结束后尽快消除事故影响,让涉事单位档案工作尽快重回正轨。《预案》要求档案主管部门指导涉事单位依次开展相关工作,包括清点统计档案,采取防火、防盗、防水、防光(紫外线)、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高湿等档案防护措施,开展受损档案抢救修复、档案数据备份恢复工作,等等。事故调查评估工作对于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预案具有重要作用。《预案》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提出原则性安排和特殊情况安排两种。原则上按照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关系,由本级档案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或者组织人员开展档案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如果是特别重大档案安全事故或涉事单位为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时,则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或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如果是重大档案安全事故,由省级档案主管部门组织或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当然,涉事单位的上级档案主管部门也可以综合考虑档案安全事故的类型、等级、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决定自行或者指定相关档案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损失较小的一般档案安全事故,相关档案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涉事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问
《预案》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档案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以人力、物力、财力等作为保障。《预案》对应急力量、物资、技术、经费、通信、运输等所需的6个方面保障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在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的同时,又体现了档案安全事故应急保障需求的特点。在应急力量保障方面,要求在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建立档案安全专家库,依托档案馆(室)人员队伍,建设和储备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力量。在物资保障方面,对不同类型物资提出了不同的储备要求;为便于做好物资储备工作,《预案》提供了《档案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场地准备参考清单》。《预案》还贯彻节约、高效的要求,创新性提出应急物资实行清单式管理。在技术保障方面,在贯彻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提出将应急指挥工作嵌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架构。在经费保障方面,提出所需资金通过现有经费渠道统筹解决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捐赠,从而拓宽应急处置经费保障渠道。在通信保障方面,要求档案馆(室)建立并及时更新应急通讯录,完善应急通信渠道。在应急转移运输保障方面,要求档案馆(室)细化档案转运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做好同城转移或异地转运准备。
问
档案行业如何做好《预案》实施?
答:《预案》内容全面、要求明确,是档案行业应对档案安全事故的重要依据性文件。为确保《预案》落到实处,国家档案局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择机举办省级档案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解读《预案》内容,为《预案》在各地贯彻实施打好基础。二是利用举办综合档案馆人员培训班、机关档案业务培训班、企业档案业务培训班的机会,解读《预案》内容,使综合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准确掌握《预案》要求。三是将预案内容纳入档案人员上岗及专题培训课程,对有特殊需求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四是通过《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等媒体刊登制定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经验体会文章,就有关工作进行交流。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实施《预案》对筑牢档案安全防线的重要意义,将《预案》的贯彻实施工作与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实施工作及本地区档案安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抓紧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要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岗前及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内容,指导本地区档案主管部门做好部门预案制定工作,指导档案馆(室)制定完善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档案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演练结果评估,切实提高全行业协同处置和快速响应能力。
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部门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本单位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档案寄存在外单位的,要确认寄存服务提供方制定了相关预案,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档案安全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预案》印发生效后,各级档案部门在制定和完善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尽快建立档案安全隐患发现举报激励制度,加强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工作,按要求处置档案安全事故,及时报送档案安全事故信息,规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
| 一 审:冯思茗
| 二 审:李长威
| 三 审:董亮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