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 | (六)海南省构建政府合同诚信履约监测机制 打造诚信政府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全省统一实施合同监测。印发《海南省政府合同诚信履约监测办法(试行)》,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定机构等签订的具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配套相关政策文件,对政府部门存在失信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二)建设履约管理系统,实现合同智能化管理和跨系统协同。上线运行海南省政府合同诚信履约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同步制定合同信息归集标准字段,实现纸质合同转变为可监测、可预警的数据信息。系统为每份合同赋予全省唯一的履约监测码,前端与政府采购智慧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政府合同信息的自动捕捉、智能赋码;后端与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联通,预算单位凭履约监测码申请办理支付手续、回传支付信息,有效保证合同应录尽录,并自动更新履约状况,减轻基层人员工作负担。

图1 合同诚信履约监测系统入口
(三)分阶段监测预警,强化合同高效履行。一是全节点监测。系统将监测政府合同的各付款节点,以便及早发现和处置履约风险,避免问题越积越多、风险越拖越大。二是分阶段预警。在各付款节点到期前15日、超期30日、超期60日三个阶段分别实施预警提醒、告警整改、逾期督办;依托全省“海政通”移动办公系统,将告警信息直接提醒到具体的合同承办人。三是分层级督办。对逾期合同,由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发送重点督办通知书;对逾期未能整改的,推送至省纪委监委“监督一张网”平台,提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和督办,形成监督合力。

图2 分阶段监测
(四)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开展失信认定和惩戒。对合同履行单位在合同录入和合同调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等行为,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实施惩戒措施。二是纳入考核评价。将政府部门合同履行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信用画像,倒逼政府部门及时履约。
二、实施效果
一是政务诚信意识显著增强。监测系统已为全省各级各单位开设账号并进行系统培训,基本实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全覆盖。通过系统常态化使用和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将诚信要求嵌入日常业务流程,有效强化了各单位的契约精神和法治观念,推动“重合同、守信用”从外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
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实时跟踪合同执行进度和资金支付节点,有效减少了“新官不理旧账”、拖延付款等现象,切实保障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财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精细。通过合同全面归集,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避免了预算安排与合同履约脱节的问题。同时,依托同类合同的单价、条款等对比分析,可精准识别不合理支出,推动采购成本和运维费用进一步压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持续优化。
四是廉政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通过合同数据的横向比对和纵向追踪,能够及时发现合同金额异常偏高、付款节点不合规、履约进度异常迟缓等风险信号,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提供了明确的线索指向。系统自动预警与人工核查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虚增支出、利益输送等廉政隐患,真正实现“以数促廉”,推动政府合同管理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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