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盏灯到一块路牌 深圳立法管“小事”
城市治理的精细程度,有时可以从一些很小的事情里看出来。9月1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部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将“为鸟熄灯”写入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规范使用与管理条例》则对机场、口岸、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外文标识作出规范。一个关乎候鸟,一个关乎文字,看似相距甚远,却都把城市治理落到了具体而细微的场景。
深圳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每年都有大量候鸟在这里停歇、觅食和越冬。城市夜晚的灯光,对候鸟迁徙可能形成干扰。此次法规提出,优化红树林湿地候鸟栖息地及其周边区域夜间照明布局与管控。“为鸟熄灯”由倡议进入法规,背后是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更细致的平衡:一座人口密集、灯火通明的超大城市,也要为迁徙途中的飞鸟留下一片相对安静的夜空。
另一部法规关注的,则是人们习以为常的公共标识。机场、口岸、火车站、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医疗卫生机构、旅游景区等八类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外文公示语。对深圳市民而言,一块英文路牌或许并不起眼;但对于初来深圳的外国游客,它可能直接影响一次出行、一趟就医,甚至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尤其在深圳即将举办2026年APEC会议之际,国际化不只是国际航线、跨国企业和大型会议,也体现在陌生人进入这座城市后,能否看懂一块牌、找到一条路。
从一盏灯到一块路牌,两项法规透露出的,是城市治理尺度的变化。深圳早期的城市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问题。如今,随着城市功能逐步完善,治理的关注点也在发生变化:不仅要把设施建起来、服务铺开来,还要进一步考虑它们是否足够友好,是否照顾到不同群体,乃至不同物种的实际需要。
城市建设常常以大项目留下印记,城市治理却越来越需要在小处见功夫。当一盏灯的明暗、一块路牌的文字也进入制度视野,变化的不只是管理对象,更是一座超大城市观察自身、回应需求的尺度。(深圳报业集团评论员 余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