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新办:专项整治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规范管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

综述/《中国银行业》杂志新媒体
9月1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裴仁佺、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周卫军、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专项整治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柯吉欣表示,回款难问题是中小企业的“心头大事”。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事关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市场竞争环境优化、事关国民经济畅通循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要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要求常态化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强调大力整治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对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工作的推进,部分大型企业在对同行“卷价格”的同时,对中小企业“卷账期”,利用其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搞猫腻、玩花样”拉长中小企业账期。这不仅挤占中小企业现金流、影响中小企业正常运转,而且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阻碍国民经济畅通循环,亟需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和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为基础、以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为重点、以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为支撑、以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为保障,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如下:
一是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提出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结算支付管理规定,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要求发布大型企业及时支付倡议,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
二是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提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滥用竞争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细化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等账款披露要求;发挥央企国企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三是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提出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将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要求平台依法合规运行。
四是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支持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强化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坚持引导纠正和执法追责并举,推动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整体好转,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生态。
明确“付款四项关键要素”,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划定明确边界;推动龙头企业率先践行“60日付现承诺”,带动整个行业形成及时支付的良好生态
柯吉欣表示,当前,多数行业暂未出台专门的结算支付规则,部分大型企业利用这一“漏洞”,滥用市场竞争优势地位,通过模糊账期起算节点、拖延验收或结算、滥用商业汇票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简称电子凭证)等相关手段故意拉长上下游中小企业账期,造成中小企业回款难。《通知》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本行业结算支付规定,并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相关关键内容,这就是《通知》提出的“付款四项关键要素”。这四项要素指向明确、对症下药,通过规范“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并推动纳入合同示范文本,填补当前各行业结算支付管理的存在“空白点”,既为大型企业及时支付账款划定明确边界,也让中小企业对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回款、以什么方式拿到回款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根本上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这一问题。
同时,《通知》积极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0日内。龙头企业及时支付账款的行为将对整条产业链、整个行业内的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及时支付倡议,引导本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发布并践行“60日付现承诺”,鼓励龙头企业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支付方式向中小企业付款,当然,这里的现金支付也包括银行转账等即时到账的支付方式。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先行一步、带头表率,带动整个行业形成及时支付的良好生态。
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融资方式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
柯吉欣表示,《通知》对大型企业的要求比较明确,包括对大型企业压减应付账款的期限、压降应付账款的规模、提高现金支付比例都作出了系列明确要求。大型企业在落实相关要求的过程中,可能短时间内会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通知》充分考虑这一情形,作出了专门安排,明确对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的大型企业要加强融资供给。金融管理部门将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融资方式置换应付账款,缓解大型企业资金压力,让大型企业打消顾虑,及时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同时,会对这些大型企业加强账款监测,如果发现大型企业一面故意拉长账期、一面又不愿意用好融资支持政策,相关部门将及时介入,通过联合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将进一步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采取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震慑。
对于中小微企业,工信部将多维度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效能。一是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实施好中小微贷款贴息政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写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二是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评价结果用于金融领域,丰富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工具。三是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注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四是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做好资金供给保障工作,实实在在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得到持续规范管理,规模显著下降、期限明显缩短,“两头吃”现象已被有效遏制

曹媛媛表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是核心企业依靠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开具的,承诺未来在一定期限付款的电子化记录,银行金融机构依据这个电子记录给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账款凭证业务最初是市场自然发展起来的,因为账款凭证具有可拆分流转、融资比较便利的特点,所以这几年规模增长非常快,高峰的时候,全市场一共有200多家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电子凭证的开立余额达到3万亿元,涉及众多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供应商,影响非常大。但是账款凭证业务在发展初期规范性不足,一些核心企业用账款凭证来拖延付款、拉长账期,服务平台的管理规范也比较缺乏,一些核心企业一边通过开立账款凭证、大量拖延付款,来节约自身的财务成本,另一边对拿着账款凭证的供应商收取比较高的融资服务费,甚至有的核心企业通过自己关联的保理公司为账款凭证提供高息融资,赚取利息,存在对供应商“两头吃”的情况。
曹媛媛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去年4月份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自律规则,对账款凭证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一年多来,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账款凭证业务规模显著下降。截至今年7月末,全市场的账款凭证余额2.4万亿元,比规范前的3万多亿下降20%。
第二,账款凭证期限明显缩短。政策规定,账款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该在6个月以内,《通知》进一步严格限制账款凭证只能开具6个月以内的。同时,也要求商业银行加强账期合理性审查,审慎为账款凭证开展融资服务。截至7月末,账款凭证平均期限已经较去年同期规范前缩短了92天。
第三,“两头吃”的情况已经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存在“两头吃”问题的大型企业已经退出账款凭证业务。
第四,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规范性也不断提升,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主要的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已经开始明示收费标准、降低收费水平,现在平均的服务费率降至0.16%,收费水平是比较低的。同时,主要的电子凭证服务平台风险管控也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贸易背景信息归集机制,对于一些逾期违约的核心企业停止提供账款凭证开立服务。目前,全市场已经有145家不满足合规要求的平台退出或者承诺即将退出。
曹媛媛指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控制账款凭证期限,进一步强化对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监管,推动核心企业及时支付现金,缓解中小企业的回款难问题,助力畅通宏观经济循环。
国资委将推动央企从三个方面“带头行动”,发挥及时支付的表率作用

裴仁佺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在本周召开全央企推进会,全面宣贯《通知》,主要是推动央企从三个方面“带头行动”。
第一个是带头不违约拖欠。确保违约拖欠“动态清零”,这是国资委对央企提出的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当前,不少企业面临行业性周期性困难,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更为突出。央企将本着从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平等互利的原则出发,对发现的违约拖欠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及时支付。
第二个是带头少开票、多付现。2024年以来,国资委就要求央企对中小企业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今后更要把对中小企业现金支付作为一条“硬杠杠”落实好。同时,央企也将结合自身实际对其他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现金支付比例,推动现金支付沿业务链条进行传导,并严格“票证”使用管理,严禁开具6个月以上的“票证”。
第三个是带头打破不合理的行规和惯例。有关部门将制定完善各行业领域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国资委将督促指导央企带头遵守所在行业领域的规定,率先在合同中明确“四项关键要素”,率先响应并践行行业及时支付倡议,主动做好信息披露,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裴仁佺强调,如果央企拖欠了账款找谁反映?在哪里投诉?为了便于中小企业反映拖欠问题,近年来国资委一直致力于畅通中小企业的投诉渠道。在央企层面,明确要求各央企集团必须在官网上公布受理投诉的渠道。在国资委层面,2025年1月份,在官网上开通了中央企业欠款投诉平台“二维码”。在国家层面,也有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的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广大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其中任何一个平台投诉,国资委将督促央企不分线上线下、不分平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核实处理、快速响应,对违约拖欠核实一起、清偿一起、问责一起,对有分歧的,也将督促央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努力推动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解决,尽可能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同时,国资委也将指导各地国资委按照《通知》要求,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持续规范自身支付行为,发挥国企表率作用,积极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作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