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被起诉

9月18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或“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披露,太极实业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因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右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被右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为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方。十一科技、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先后签订《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十一科技承接案涉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勘测设计、非风机类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作,合同总价20950万元,为固定总价合同,支付形式为银行电汇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约定本项目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目前案涉项目已竣工,已经通过试运行且运行良好。
截至起诉之日,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尚欠付工程款4557.61万元。案涉分包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但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实际采用其他金融产品方式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十一科技贴现利息损失76.3317万元。根据案涉补充协议的约定,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还应当向十一科技支付项目超额收益750万元。因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遂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十一科技请求法院判令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向其支付山西朔州右玉50兆瓦风电场项目欠付工程款4557.61万元、逾期付款利息1048.1万元、超额收益750万元、贴现利息损失76.3317万元,以及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中国电建贵州工程公司承担。
太极实业表示,本次公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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