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航运视角解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

从航运视角解读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
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十大行动、53项重点任务。这份文件既是《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统称“两个纲要”)的施工图,也是“十四五”“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衔接的关键抓手。
对海事人来说,其中直接涉及港口、航道、船舶、海运的内容分量十足——本篇我们专门从航运视角,带您快速读懂这份“五年蓝图”里的水运图景。
在“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中,水运基础设施升级是重头戏。港口方面,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侧、广州港南沙五期、深圳港盐田东区等一批码头工程列入推进清单,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宁波舟山港航设施建设同步推进。航道方面,长江、珠江、京杭运河和淮河等水系国家高等级航道网络将进一步完善,平陆运河建设加快推进,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同步展开,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也在积极推动。
一个值得航运人关注的量化目标:到2027年,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超过95%。这意味着“公转铁、公转水”的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将基本打通,多式联运效率有望再上台阶。

上海港洋山深水港区集装箱码头全景(图片来源:腾讯新闻)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与水运息息相关。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方面,长江经济带船舶、渤海湾和琼州海峡省际客滚船舶使用岸电将常态化,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建设持续发力。船舶用能方面,文件明确提出推动油电混合、液化天然气、氢燃料、氨燃料、甲醇动力及纯电动船舶应用——多种能源路线并行,是未来五年船用替代燃料的主基调。
值得注意的是,《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被列入贯彻实施清单。这与IMO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和碳强度指标(CII)框架直接呼应,国内监管与全球规则正在加速对齐。
科技创新方面,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是明确抓手:建成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不少于5个,围绕船闸智慧调度、航道智慧建管养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建成梯级船闸联合智能调度系统;新一代电子海图、水文信息等基于S-100标准的新型标准化产品将投入生产发布;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岸基系统实施升级改造。
安全监管方面,船舶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健全:印发《推进船舶检验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立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依托“信用+智慧”手段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应急能力建设同样密集落子——三亚救助机场、天津飞行基地、东营救助基地、宁德救助基地等海上应急设施项目加快推进。

海事监管人员对进出港国际航行集装箱船开展现场监管(图片来源:腾讯新闻)
开放合作层面,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速:加快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平陆运河等建设,铁海联运集装箱运量目标100万标箱、跨境铁路运量400万吨。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海事特区建设写入文件,长三角“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加快共建。船舶、船员电子证书国际间互通互认被作为“可复制的合作范例”推进,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等海外港口项目持续建设。
制度层面,航运法律体系迎来升级窗口:《海商法》修订列入法律修订清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行政法规制修订研究起草工作同步启动。海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海上风电安装等新兴业态救援任务拓展,也为航运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距离文件印发已三年有余,这份“施工图”正加速变为“实景图”。
法律层面,《海商法》完成1993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国际海运条例》于2025年9月完成新一轮修订。
工程层面,平陆运河三大枢纽主体完工、全线通水,即将于本月正式建成通航;三峡水运新通道启动实施;当年列入清单的码头工程相继落地——小洋山北作业区年内具备试运营条件,盐田港东作业区首批全自动化泊位通过竣工验收,洋浦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建成投用,年通过能力提升至500万标箱。
量化指标同样超前兑现: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已建成投运30座、占全球总量27%,“不少于5个”的五年目标早已超额完成。
从纸面到江海,这些变化既是规划执行力的注脚,也意味着监管服务的对象与场景正在快速迭代——读懂这份行动计划的现实坐标,才能让监管与履约始终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

来源:江阴海事局
智能新能源船舶技术创新产业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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