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任性航行险酿大祸
发布时间:2026-09-19来源:长江海事发布
2026年7月2日12时25分,泰州籍液货船“华通XX”轮该航次由瑞昌至湖口,下行至揽江矶水域,船舶偏离航道侵占上水航路,与上水船“葛化XXXX”轮险些发生碰撞。
2026年7月2日1219时,该轮行经九江揽江矶水域下行速度为15㎞/h,拟驶往湖口作业。
1221时,该轮开始偏离下行航道,交管多次通过高频呼叫该轮均无人应答。
1226时,该轮与正常上水船“葛化XXXX”构成紧迫危险,“葛化XXXX”立即左转向进行避让,成功避免碰撞发生。
1227时,交管与该轮取得联系,并开始右转向。
1233时,该轮驶回下水航路。
后续,该轮已被立案调查。
1.未做到正规瞭望和谨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保持瞭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2.未按正规航路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上行船舶应当沿缓流或者航路一侧航行,下行船舶应当沿主流或者航路中间航行;在潮流河段、湖泊、水库、平流区域,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路航行。”
3.未保持高频正常守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四条:“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在规定的甚高频通讯频道上正常守听,并应接受VTS中心的询问。”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疏忽瞭望而错走航路的案例,为防范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九江海事局提醒各位船员朋友:
1.航行值班需谨慎
船舶驾驶员应强化安全意识,保持正规值班,谨慎驾驶,熟悉通航环境和习惯航路情况并合理制定安全航线;加强船舶航行值班管理和应急管理,船舶遇险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船舶自救。
2.有效沟通是关键
夜间航行时要加强值班瞭望,杜绝疲劳驾驶,正规守听甚高频,密切关注附近航经的船舶动态,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及时联系或提醒附近和本船有碰撞危险的船舶,协调避让或主动避让。
3.公司责任要落实
航运公司应加强对船员的业务素养与工作责任心进行严格把关,积极开展船员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按规定选用适任的岸基管理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聘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船员及岸基管理人员。
九江海事局提醒您:
安全事大责任重,任性航行祸无穷。如遇紧急险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准确报告船名、位置、险情、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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