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个人破产庭外委托和解
发布时间:2026-09-22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叶洋特) 近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办结全国首宗个人破产庭外委托和解案件。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债务人杨先生便与债权人某银行就债务问题达成和解方案。
据悉,债务人2023年因与朋友合伙创业向银行贷款30余万元,计划共同开办物业管理公司。后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客观因素影响,债务人投入的资金全部亏损,导致名下贷款无法按期足额偿还,陷入债务危机。
今年7月初,债务人预约参加了市破产管理署组织提供的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工作人员讲解了庭外委托和解制度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7月23日,债务人向市破产管理署提交了庭外委托和解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不久后,全国首宗个人破产庭外委托和解案件进入实际办理。8月26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了贷款展期两年、每月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庭外和解方案。
据悉,本案双方都获得了满意的债务清理方案。
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结,验证了由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债务清理的可行路径,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了新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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