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AIS新旧设备叠加运行 当心信号互相干扰
AIS是船舶航行重要的“电子身份标识”,也是水上避碰的关键设备。一旦设备信号紊乱、收发异常,周边船舶、岸基监管平台无法正常获取本船位置、航速、航向等航行要素,极易诱发船舶碰撞险情,直接威胁通航安全。


检查情况

近日,慈湖海事处联合马鞍山通信管理处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检查,发现“豫信货”某轮AIS信号波动明显,平台轨迹断续。经现场细致排查,该船此前加装北斗一体化AIS终端后,未按规范拆除原厂原配旧AIS设备,两套终端同时通电运行,造成AIS收发错乱,信号失常。




后续处置

执法人员联合通信部门工作人员,向船方讲解无线电干扰风险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督促船方立即整改。船方现场拆除老旧AIS终端,对新装设备的天线、线缆重新规划布设,拉开天线安装间距,完成调试测试,该船AIS信号恢复稳定正常。

案例分析

不少船员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多装一套AIS就多一重安全保障,更新设备时习惯“留旧添新”。
AIS工作于数字通信频段,两套发射终端同步工作,会产生明显同频干扰,反而造成信号收发失效,既达不到避碰预警效果,也会干扰周边船舶以及水上无线电秩序,属于风险突出的叠加隐患。


案例思考


正确做法

①停用的旧终端及时拆除,并按规定完成标识注销。
②新装AIS、北斗终端严格按照船用设备安装规范布设,安装完成后开展功能测试。
③发射天线独立架设,保证合理间距,规避互相干扰。

法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等处罚。
2.《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四条: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当准确并及时更新。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六条:配备自动识别系统等通信、导助航设备的船舶应当始终保持相关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并及时更新抵、离港名称和时间等相关信息。相关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抵达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海事提醒

1. 设备更换规范实施:更新AIS、北斗终端,不得新旧设备一并通电运行,旧设备要及时拆除处置。
2. 天线布置满足间距:发射天线及引线远离烟囱、风管、金属桅杆等构件;多套射频天线之间预留足够距离,防止互相干扰。
3. 设备全程保持在线:船舶航行、锚泊、作业全过程,AIS设备必须正常开启、稳定工作。
4. 信息及时校核更新:船名、MMSI、船舶种类等静态信息与证书保持一致;吃水、载货等动态信息,随航次及时更新。
5. 做好日常巡检维护:落实定期检查,重点查看天线、电缆接头、主机运行状态,保障设备工况良好。
6. 故障第一时间报备:一旦AIS出现故障,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尽快安排维修。
7. 明晰违法后果:未按规定保持AIS正常工作,海事部门可依法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对责任船员采取暂扣适任证书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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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湖海事处
发布:党群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