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奖励量子科技等产业落地:销售收入增量的10%
发布时间:2026-07-21来源:量子大观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为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拟提前兑现一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
具体而言,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企业生产的机器人、生物制造、核医疗装备、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标志性产品,比上年同期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省级财政按该类产品同比销售收入增量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产品类别包括:
(一)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
(二)生物制造:生物反应器、酶制剂、抗体偶联药物(ADC)、抗体与重组蛋白、疫苗、多肽、生物合成原料、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合成)、生物基材料、生物农药等产品。
(三)核医疗装备:回旋加速器、PECT、SPECT等产品。
(四)量子科技:量子计算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通信类产品,抗量子计算密码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测量、传感、探测等产品。
(五)脑机接口:感知评估类产品、情绪检测类产品、控制交互类产品、安全识别类产品、神经调控类产品、感知重建类产品。
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2025年二、三季度期间实际产生过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含服务收入)。
(二)企业2026年二季度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超过往年同期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产品为企业自有技术、自主生产的主营产品,不存在贴牌生产、委托代工、外购转售等情形。
(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完整、真实提供2025年、2026年对应周期产品销售台账、增值税发票、财务报表等佐证材料,销售收入可核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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