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 8 岁以下儿童开放,网信办发布 11 条网络直播打赏规定
发布时间:2026-04-12来源:IT之家
IT之家 4 月 13 日消息,中央网信办今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中央网信办表示,打赏是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一些直播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此同时,部分平台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打赏乱象难以有效遏制。因此,有必要及时出台管理政策,对直播打赏进行系统规范,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标准尺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起草时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通知着眼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打赏限额问题,通知倡导理性消费,考虑到每个用户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不同,没有“一刀切”的对打赏限额进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户消费意愿,要求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允许用户自行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以及设置打赏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以打赏额度为依据对网络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是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的重要因素。通知对用户消费统计数据展示,以及涉及打赏额度的网络主播排名和用户排名提出明确要求,遏制非理性消费和诱导打赏行为。同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加强打赏互动审核,杜绝诱导、刺激非理性消费的场景设计,引导网络主播从“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比内容”“拼才艺”,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直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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