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法律咨询到底好不好用?中文法律大模型测评基准方案发布!SuperCLUE-Law

# 测评背景
随着国内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细化,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与裁判规则体量庞大、更新频繁。面对海量且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复杂纠纷场景,普通民众、企业法务及执业律师的法律查询、纠纷咨询、合规风控需求持续攀升。
在此背景下,如何高效利用大模型赋能法律实务场景,以及哪个大模型在法律理解、推理与生成上更有效精准? 为客观量化模型法律专业能力、支撑模型横向对比与场景选型,SuperCLUE正式发布《SuperCLUE-Law 中文法律大模型测评基准方案》。
# 基准特点
SuperCLUE-Law中文法律大模型评测基准具备以下亮点:1. 法律垂直场景定位
本基准深耕法律专业垂直场景,围绕法律实务应用、司法裁判逻辑、合规风控要求构建评测体系,贴合法务执业、司法辅助、法律咨询、企业合规等真实法律业务场景的专业需求。2. 七大核心能力维度的系统覆盖
该基准构建了涵盖法律文本审核、法律材料生成、咨询交互服务、法律知识记忆、法律案件推理、司法通行实操、法律伦理安全七大维度的评测体系,下设28个二级任务,覆盖从基础知识储备到实务应用的全链路能力,适配不同梯度法律大模型的评测需求,全面考察模型的综合能力。
3. Rubrics标准化评测体系
每个题目均配备由专属评分细则(Rubrics),通过明确的加分/扣分项与等级描述,最大限度降低主观判断偏差,保障评测结果的客观性、可复现性与公平性。
# 基准介绍
SuperCLUE-Law中文法律大模型测评基准共设计了七大维度28个二级任务,具体如下:

注:具体测评体系以正式发布的测评报告为准。
1. 七大维度介绍:
法律文本审核:考察模型对各类法律文本的专业化、深层次解析能力,精准提取关键信息、拆解法律要件。
法律材料生成:考察模型依据业务需求,合规、精准、规范生成各类专业法律文本的能力。
咨询交互服务:考察模型法律能力落地真实法律交互服务场景的实战能力,聚焦实务需求,考核问题解决与场景适配能力。
法律知识记忆:考察模型对各类静态法律知识的精准存储、检索与回忆能力,衡量法律知识储备的准确性、全面性与时效性。
法律案件推理:考察模型依托法律知识与文本信息,结合司法规则开展多步骤、严谨化法律推理的能力。
司法通行实操:考核对法律规定模糊或空白地带,法院、执行机关长期形成的实操通行规则的运用能力,要求能从裁判文书、实务经验中归纳惯例并落地办案方案。
法律伦理安全:考察模型输出的公平性、合规性与安全性,规避法律偏见、伦理失范与安全风险,保障模型合法合规落地应用。
任务细则

2. 评分方法
(1)评价标准的设计
首先,我们系统性地设计并审定各类题目及其评分细则(Rubrics),确保每项细则准确、全面、合理,再结合必要的自动化辅助工具校验所有题目,形成标准化、可量化、可自动化的评分依据。
(2)评价与统分规则
评分采用细则逐条判定、分项加减分机制,依据模型输出内容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专业性逐条对照Rubrics细则进行打分。
其中,完全符合考核细则的正例内容可获取对应分项满分,否则根据遗漏情况进行扣分,模型单题所有达标分项分数累加得到本题绝对得分,最终以「绝对得分/题目总分」的方式计算得出本题标准化得分,实现不同题型、不同难度题目之间的分数可比。
总体得分采用维度加权汇总算法,根据七大核心能力维度的测评权重、二级任务考核占比进行分层加权统计,最终输出各二级任务得分、一级维度得分及模型整体综合总分。
# 模型评估示例
# 示例一
【维度】:法律文本审核—合同内容审核
【题目】:
注:题目收集自真实公开案件,采用匿名化手段保护隐私
【背景】甲公司(SaaS服务提供商)拟向乙公司(企业客户)提供企业协同办公云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合同文本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法务在签署前委托你审核以下合同条款,识别其中对乙公司不利的风险条款,评估严重程度,并给出最小可行的修改建议。【待审核合同条款】第5.2条 服务变更"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方面调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或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内容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自动生效,乙方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调整。"第7.1条 赔偿责任限制"甲方对乙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且不超过乙方在合同项下已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30%。甲方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数据丢失或业务中断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第8.3条 服务暂停"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9.1条 违约处理"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处理。"【任务】请完成以下工作:1. 逐条指出上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款及其法律问题;2. 评估每一项问题的严重程度(高/中/低),并说明理由;3. 列出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4. 为每一项问题提供最小可行的改进版本(仅修改必要部分,不改变交易结构)。
【评价标准】:
"rubrics": [ { "rubric_id": "1",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5.2条\"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服务内容、方式或价格\"属于甲方任意变更权,对乙方不公平;\n2. 指出该条款不合理地免除甲方责任、加重乙方责任或限制乙方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存在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的风险;\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涉及服务内容、价格等重大变更应经乙方同意,或乙方享有异议权和退出权;非重大变更应提前30日通知并给予乙方终止权)。" }, { "rubric_id": "2",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7.1条\"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且不超过已支付费用30%\"过度限制乙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n2. 说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依法应包括直接损失和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SaaS服务中数据丢失、业务中断损失属于可预见范围;\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设置与合同金额、服务重要性相匹配的合理上限,并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不设上限或设置更高上限)。" }, { "rubric_id": "3",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8.3条\"乙方逾期付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且无需提前通知\"过于严苛,未给予乙方合理的付款宽限期和改正期;\n2. 说明直接停止服务可能导致乙方业务中断、损失扩大,应设置催告和宽限程序;\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乙方逾期支付超过30日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方可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 }, { "rubric_id": "4",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9.1条仅约定'尽快处理'但未明确具体改正期限,且合同全篇未约定缓存改正期(cure period),乙方发现服务未达标后无法给予甲方合理补救期限;\n2. 说明应先约定合理改正期限(如15个工作日),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方可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减免服务费或解除合同;\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明确约定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具体期限内改正,并约定逾期未改正的后果)。" }, { "rubric_id": "5",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对识别出的问题给出严重程度评估(如高/中/低);\n2. 严重程度评估具有合理性:甲方任意变更权、过低赔偿责任限制应评为\"高\",无催告即停止服务、缺少缓存改正期应评为\"高\"或\"中\"。" }, { "rubric_id": "6",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列出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原文或关键内容;\n2. 为每个识别出的问题提供改进后的条款文本,改进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不仅限于原则性表述。" }, { "rubric_id": "7", "score": -10, "description": "本项计-10分,未触发计0分;触发任一项即扣10分。\n严重法律错误:\n1. 认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任意变更服务内容或价格的条款完全有效;\n2. 认为责任上限条款绝对不可调整,间接损失一律不得赔偿;\n3. 认为乙方逾期付费甲方可以无催告立即停止服务且不承担责任;\n4. 引用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为核心法律依据并导致结论错误。" }]
【模型答案】
基于贵司(乙方)作为企业客户、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的背景,以下是对上述条款的逐条风险审查、严重程度评估及最小可行修改建议。---### 一、第5.2条 服务变更**风险识别与法律问题**:该条款赋予甲方单方、任意变更合同核心要素(价格、服务内容)的权利,且采用“默示同意”机制。这严重违背了《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第543条),且“继续使用视为接受”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该部分内容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严重程度**:**高****理由**:价格调整直接影响乙方的采购预算,服务内容变更可能导致乙方业务运营受阻。甲方可随时单方涨价或降级服务,乙方毫无议价能力,交易地位极不对等。**原始条款**:>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方面调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或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内容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自动生效,乙方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调整。"**最小可行改进版本**:> "甲方因经营需要调整服务内容或服务方式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若该等调整**实质性降低**了核心服务性能或功能,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涉及服务价格上调,需经**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确认**;若乙方不同意价格上调,有权在收到调价通知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服务期间对应的服务费。"---### 二、第7.1条 赔偿责任限制**风险识别与法律问题**:1. **上限过低**:赔偿上限为“已付费用的30%”。合同总额为120万,假设履约中途发生严重违约,已付费用可能仅为60万,则赔偿上限仅为18万元,与乙方因服务中断遭受的业务损失完全不成比例。2. **除外责任过宽**:SaaS服务的核心价值在于数据存储与业务连续性,完全排除“数据丢失”和“业务中断”责任,相当于免除了甲方的核心履约义务。若因甲方重大过失(如系统设计缺陷、安全防护疏失)导致数据永久丢失,乙方将无法追责,依据《民法典》第506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严重程度**:**高****理由**:数据丢失风险对现代企业是致命打击;赔偿上限远低于行业惯例(通常为合同总金额的100%),使得违约惩戒力度严重不足。**原始条款**:> "甲方对乙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且不超过乙方在合同项下已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30%。甲方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数据丢失或业务中断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最小可行改进版本**:> "甲方对乙方的赔偿责任以**直接损失**为限,且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总额(即人民币120万元)**。但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数据丢失、泄露或业务中断,所造成的乙方损失**不受**前述限额限制,且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免除其对数据丢失的恢复或赔偿义务。"---### 三、第8.3条 服务暂停**风险识别与法律问题**:未设置宽限期和催告程序,允许甲方因付款逾期“立即”断服。虽然乙方应按时付款,但大型企业支付流程可能存在合理延迟(如内部审批、节假日)。根据《民法典》第527条及商事惯例,未履行催告义务直接采取最严厉的“断服”措施,属于权利滥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加重了乙方因轻微迟延(如迟延1-2天)而遭受重大业务中断风险。**严重程度**:**高****理由**:服务即停即用,对乙方正常经营冲击极大,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通知义务,风险不可控。**原始条款**:> "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最小可行改进版本**:> "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应首先以书面方式(含电子邮件)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若乙方在收到催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但需在暂停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仍有权计收服务费。乙方付清全部欠款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恢复服务。"---### 四、第9.1条 违约处理(甲方违约)**风险识别与法律问题**:该条款仅规定了乙方的“通知义务”和甲方“尽快处理”的模糊义务。完全没有约定甲方的具体响应时限、修复时限(SLA)、故障定级以及未及时处理的违约责任。这在法律上构成“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甲方服务宕机,乙方无法依据此条索赔,只能援引《民法典》法定规定进行漫长诉讼,维权成本极高。**严重程度**:**中(若结合第7.1条,实际影响升为“高”)****理由**:虽然缺失具体SLA标准,但并非完全无法可依(可依民法典)。然而,鉴于第7.1条已限制了赔偿上限,此条的模糊性实际上让乙方在甲方违约时没有任何可执行的救济抓手。**原始条款**:>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处理。"**最小可行改进版本**:> "甲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并开始修复。若为系统核心功能不可用的**重大故障**,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恢复至正常可用状态。若甲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限内修复重大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故障影响期间对应服务费的双倍**向乙方提供抵扣或赔偿;若重大故障持续超过**7日**仍未解决,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未使用期间的全部服务费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总结建议| 条款 | 风险点 | 严重程度 | 修改核心策略 || :--- | :--- | :--- | :--- || **5.2 变更** | 单方变更权、默示同意 | **高** | 增加乙方异议期和协商权;涨价必须书面另签补充协议,并给予乙方解约退费权。 || **7.1 赔偿** | 限额过低、关键责任豁免 | **高** | 上限调整至合同总金额;增加“故意或重大过失”作为豁免限制的例外情形。 || **8.3 暂停** | 无催告、立即断服 | **高** | 增加付款宽限期(10-15个工作日)和断服前的事前通知期限。 || **9.1 违约** | 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 **中(实际高)** | 增加具体的响应/修复时效(SLA),并设定阶梯式违约赔偿或合同解除权。 |**谈判策略提示**:若甲方对第7.1条“赔偿上限”坚决不让步,建议坚持将“数据丢失”排除在责任限制之外,并可在补充协议中要求甲方提供等额的“云服务责任险”保单复印件作为增信措施。
【裁判模型评价】:15/16*100=93.75分
{"evaluation": { "total_score":15.0, "max_score":16.0, "final_score":93.75, //15/16*100=93.75分 "items": [ { "id": 1, "satisfied": true, "score": 3.0, "max_score": 3.0, "reason": "1. 指出任意变更权与不公平性(满足):模型回答中明确指出“该条款赋予甲方单方、任意变更合同核心要素(价格、服务内容)的权利”、“甲方可随时单方涨价或降级服务,乙方毫无议价能力,交易地位极不对等”;\n2. 指出格式条款风险及法律依据(满足):模型回答中明确引用《民法典》第497条,并指出“‘继续使用视为接受’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497条,该部分内容可能被认定为无效”;\n3. 提供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满足):模型在修改版本中提出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涉及服务价格上调,需经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确认;若乙方不同意价格上调,有权在收到调价通知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赋予了乙方异议权与退出权。" }, { "id": 2, "satisfied": false, "score": 2.0, "max_score": 3.0, "reason": "1. 指出过度限制赔偿请求权(满足):模型指出“赔偿上限为‘已付费用的30%’...与乙方因服务中断遭受的业务损失完全不成比例”、“使得违约惩戒力度严重不足”,明确识别了过度限制责任的问题;\n2. 说明法定赔偿范围及法条(未满足):模型未引用《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亦未说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依法应当包含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仅引用了第506条论述故意/重大过失免责无效;\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满足):模型给出了将赔偿上限调整为合同总额(120万元),并对“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数据丢失、泄露或业务中断”设定不限制赔偿额度的修改建议。" }, { "id": 3, "satisfied": true, "score": 3.0, "max_score": 3.0, "reason": "1. 指出条款过于严苛及缺乏宽限期(满足):模型回答中明确指出“未设置宽限期和催告程序,允许甲方因付款逾期‘立即’断服”、“加重了乙方因轻微迟延(如迟延1-2天)而遭受重大业务中断风险”;\n2. 说明业务中断后果及催告必要性(满足):模型回答中明确说明“未履行催告义务直接采取最严厉的‘断服’措施,属于权利滥用”、“服务即停即用,对乙方正常经营冲击极大”;\n3. 提供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满足):模型在修改版本中设置了具体的催告与宽限程序,如“甲方应首先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催款通知。若乙方在收到催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但需在暂停前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 { "id": 4, "satisfied": true, "score": 3.0, "max_score": 3.0, "reason": "1. 指出缺少具体改正期限(满足):模型回答指出“该条款仅规定了乙方的‘通知义务’和甲方‘尽快处理’的模糊义务。完全没有约定甲方的具体响应时限、修复时限(SLA)”;\n2. 说明合理改正期限及逾期后果(满足):模型说明了“此条的模糊性实际上让乙方在甲方违约时没有任何可执行的救济抓手”,阐明了设定改正期限及逾期后可索赔或解除合同的逻辑;\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满足):模型在修改建议中明确了具体改正期限及逾期后果,如“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并开始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恢复至正常可用状态”、“若甲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限内修复...乙方有权要求...双倍...抵扣或赔偿;若重大故障持续超过7日仍未解决,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 "id": 5, "satisfied": true, "score": 2.0, "max_score": 2.0, "reason": "1. 给出严重程度评估(满足):模型针对识别出的四个条款均明确给出了高/中/低的严重程度评估(第5.2条评估为“高”,第7.1条评估为“高”,第8.3条评估为“高”,第9.1条评估为“中(实际高)”);\n2. 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满足):模型将甲方任意变更权(第5.2条)评估为“高”、过低赔偿责任限制(第7.1条)评估为“高”,将无催告即停止服务(第8.3条)评估为“高”,缺少明确改正期/违约处理(第9.1条)评估为“中(实际高)”,完全符合评分标准中对合理性的具体指示。" }, { "id": 6, "satisfied": true, "score": 2.0, "max_score": 2.0, "reason": "1. 列出原始条款原文(满足):模型在审查四个条款时均设立了“原始条款”板块,完整准确地引用了待审核条款的原文(如第5.2条“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方面调整...”、第7.1条“甲方对乙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第8.3条“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第9.1条“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n2. 提供可操作的改进后条款文本(满足):模型为四个问题均拟定了具体的合同条款修改版(“最小可行改进版本”),且条款中包含具体的期限、金额和违约救济机制(如“提前30日书面通知”、“收到通知后15日内”、“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总额(即人民币120万元)”、“收到催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等),具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 }, { "id": 7, "satisfied": true, "score": 0.0, "max_score": 0.0, "reason": "模型回答未触发任何严重法律错误扣分项:\n1. 未触发错误1:模型明确指出第5.2条单方变更条款违背《民法典》第543条及第497条,属于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n2. 未触发错误2:模型明确指出第7.1条责任上限过低且免责过宽,引用《民法典》第506条说明故意或重大过失免责无效,并提出了将上限提高至合同总金额等具体修改建议;\n3. 未触发错误3:模型明确指出第8.3条无催告立即断服属于权利滥用,加重了乙方风险,并建议增加催告和宽限期;\n4. 未触发错误4:模型全程准确引用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如第543条、497条、506条、527条等),未引用已废止的《合同法》。" } ] }}
【维度】:法律知识记忆—法律条款知识问答
【题目】:
注:题目收集自真实公开案件,采用匿名化手段保护隐私
甲(房屋所有权人)于2021年1月与乙(其再婚配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乙可在甲所有的A住宅中居住至去世;甲不得将A住宅出租;若甲出售A住宅,须保证乙继续居住。双方未办理登记。2021年3月,甲将A住宅转让给丙并办理过户登记,丙要求乙搬离。请回答:1. 甲、乙之间的约定在《民法典》上属于何种权利?该权利是否因未办理登记而设立?2. 乙能否以该约定对抗买受人丙并主张继续居住?应如何处理?3. 若乙去世后,其成年子女丁能否继承该居住利益?
【评价标准】:
"rubrics": [ { "rubric_id": "1",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居住权合同性质与形式:\n1、指出甲、乙之间的书面约定属于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约定;\n2、正确引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关于居住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 }, { "rubric_id": "2",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居住权设立规则:\n1、指出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n2、正确引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n3、明确指出因未办理居住权登记,乙尚未取得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 }, { "rubric_id": "3",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n1、区分居住权合同效力(债权效力)与居住权物权效力;\n2、指出乙不能对抗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丙,不能强制主张继续居住;\n3、指出乙只能依据居住权合同向甲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 { "rubric_id": "4",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居住权的转让、继承与消灭:\n1、指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并正确引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n2、指出乙去世后居住权消灭,丁不能继承该居住利益,并正确引用《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n3、提及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为居住权消灭事由。" }, { "rubric_id": "5", "score": -10, "description": "本项计-10分,未触发计0分;触发任一项即扣10分。\n严重法律错误(反向扣分项):是否存在以下任一情形——\n1、错误认为居住权自书面合同生效时即设立(未经登记亦可设立);\n2、错误认为未登记的居住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买受人丙;\n3、错误认为居住权可以转让或由其继承人继承;\n4、引用已废止的《合同法》或《物权法》作为核心法律依据并导致结论错误。" }]
【模型答案】
# 一、问题完整解答(依据《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专章)## 1. 甲乙约定的权利性质、未登记是否设立### (1)权利定性甲乙书面约定乙终身居住、限制出租、卖房保障居住,**在性质上属于以合同方式意欲设立的【居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用益物权**;第367条要求设立居住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书面协议完全符合居住权合同条款要件(主体、房屋地址、终身居住期限、处分限制)。### (2)未办理登记,**居住权物权并未设立**《民法典》第368条明确强制性规则:**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甲乙之间的**书面居住权合同合法成立并生效**,在甲、乙二人内部产生合同债权约束力;- 但因未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作为物权的居住权未发生设立效力**,不具备物权的对世效力、公示对抗效力。简言之:**合同有效(债权),物权未设立**。## 2. 乙能否对抗买受人丙、如何处理### 结论:乙**不能以该约定对抗善意买受人丙**,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法理拆解:1.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居住权作为不动产物权,必须登记公示才能对抗第三人。案涉房屋不动产登记簿无居住权登记,丙通过正常过户取得完整房屋所有权,属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不受甲乙内部合同约束。2. 权利分层: - 对外(对丙):无登记=无物权,丙所有权优先,可诉请乙腾退房屋; - 对内(对甲):甲乙协议有效,甲擅自转让房屋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最终处理方案:1. 乙应当向丙腾退A住宅;2. 乙依据与甲的书面协议,起诉甲承担**违约责任**,主张赔偿无法终身居住的损失、搬家费用等;3. 诉讼中无法再补办居住权登记对抗丙(房屋已过户至丙名下,原所有权人甲无权再处分设立居住权)。## 3. 乙去世后,成年子女丁不能继承该居住利益### 法律依据与结论:1. 《民法典》第369条明文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不得继承**,该条款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的例外空间,属于强制性规定;2. 《民法典》第370条:居住权**自居住权人死亡时自动消灭**。乙一旦去世,即便当初居住权完成登记,权利也当即终止,房屋所有权恢复圆满状态;3. 居住权具有极强**人身专属性**,仅为保障特定自然人乙本人居住而设定,不能由继承人承继。### 补充:丁若想继续居住,只能与房屋当前所有权人(本案中为丙)重新协商,由所有权人另行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办理登记,方可新设居住权。# 二、核心法条汇总1. 第366条 居住权定义(用益物权)2. 第367条 书面合同设立居住权3. 第368条 居住权登记设立规则4. 第369条 居住权禁止转让、继承5. 第370条 权利人死亡,居住权消灭
【裁判模型评价】:11/11*10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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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规划
测评流程
1.邮件申请
2.意向沟通
3.参测确认与协议流程
4.提供API接口或大模型
5.获得测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