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法律大模型测评结果发布!Kimi-K3稳居第一,DeepSeek轻量版排名第三!

伴随着法律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法律文本场景日趋多元复杂,人们对法律查询、纠纷咨询等需求持续攀升,中文法律大模型的文本理解与应用能力已然成为赋能法律行业全链路智能化升级的核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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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摘要
Kimi-K3以92.07分稳居榜首,综合表现一马当先;Qwen3.8-Max(90.57分)位列第二;Doubao-Seed-2.1-pro(high)(85.25分)与DeepSeek-V4-Flash(max)(85.22分)并列榜单第三,整体展现出极强的法律综合能力。
摘要2:伦理安全整体表现优秀,司法通行实操拉开模型差距。
在法律伦理安全维度上,平均分达92.53 分,为七个维度中最高,Doubao-Seed-2.1-pro(high) 与 DeepSeek-V4-Flash(max) 以96.41分并列第一。司法通行实操是拉开分数差距的关键维度,第一名Kimi-K3(93.75分)与最后一名 MiniMax-M3(64.34分)相差29.41分,差距悬殊。
摘要3:输出质量、Token 消耗、推理速度与成本的四维平衡。
DeepSeek-V4-Flash(max) 及Hy3(high) 在输出质量、token消耗与推理速度三项指标上取得了最优平衡;而Kimi-K3 与 Qwen3.8-Max 以更高的资源投入换取了顶尖的输出质量。
# SuperCLUE-Law测评体系
SuperCLUE-Law中文法律大模型测评基准共设计了七大维度28个二级任务,具体如下:

注:具体测评体系以正式发布的测评报告为准。
1. 七大维度介绍:
法律文本审核:考察模型对各类法律文本的专业化、深层次解析能力,精准提取关键信息、拆解法律要件。
法律材料生成:考察模型依据业务需求,合规、精准、规范生成各类专业法律文本的能力。
咨询交互服务:考察模型法律能力落地真实法律交互服务场景的实战能力,聚焦实务需求,考核问题解决与场景适配能力。
法律知识记忆:考察模型对各类静态法律知识的精准存储、检索与回忆能力,衡量法律知识储备的准确性、全面性与时效性。
法律案件推理:考察模型依托法律知识与文本信息,结合司法规则开展多步骤、严谨化法律推理的能力。
司法通行实操:考核对法律规定模糊或空白地带,法院、执行机关长期形成的实操通行规则的运用能力,要求能从裁判文书、实务经验中归纳惯例并落地办案方案。
法律伦理安全:考察模型输出的公平性、合规性与安全性,规避法律偏见、伦理失范与安全风险,保障模型合法合规落地应用。
任务细则

2. 评分方法
(1)评价标准的设计
首先,我们系统性地设计并审定各类题目及其评分细则(Rubrics),确保每项细则准确、全面、合理,再结合必要的自动化辅助工具校验所有题目,形成标准化、可量化、可自动化的评分依据。
(2)评价与统分规则
评分采用细则逐条判定、分项加减分机制,依据模型输出内容的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专业性逐条对照Rubrics细则进行打分。
其中,完全符合考核细则的正例内容可获取对应分项满分,否则根据遗漏情况进行扣分,模型单题所有达标分项分数累加得到本题绝对得分,最终以「绝对得分/题目总分」的方式计算得出本题标准化得分,实现不同题型、不同难度题目之间的分数可比。
总体得分采用维度加权汇总算法,根据七大核心能力维度的测评权重、二级任务考核占比进行分层加权统计:
法律文本审核:25%
法律材料生成:20%
咨询交互服务:15%
法律知识记忆:5%
法律案件推理:15%
司法通行实操:15%
法律伦理安全:5%
最终输出各二级任务得分、一级维度得分及模型整体综合总分。
# 参评模型
本次 SuperCLUE-Law 中文法律大模型基准共测评了11个国内模型:

# 测评总榜

# 测评分析及结论
一、头部能力断层明显,Kimi-K3开源领先第一

本次法律测评专项共纳入11款主流大模型,其中闭源2款、开源9款。总分榜上,月之暗面Kimi-K3以92.07分登顶,阿里巴巴Qwen3.8-Max以90.57分紧随其后——两者分差1.50分,竞争激烈但格局清晰。
85分以上构成第一梯队,共4款模型:Kimi-K3(92.07)、Qwen3.8-Max(90.57)、Doubao-Seed-2.1-pro(high)(85.25)与DeepSeek-V4-Flash(max)(85.22)。
80分至85分区间构成第二梯队,由Hy3(high)(83.42)和MiniMax-M3(80.04)占据;
80分以下共5款模型,依次为DeepSeek-V4-Pro(max)(78.70)、LongCat-2.0(77.51)、Step-3.7-Flash(high)(77.19)、GLM-5.2(max)(74.01)与MiMo-V2.5-Pro(68.50)。榜首与榜尾的最大分差为23.57分,头部与中腰部之间的能力鸿沟仍然可观。
二、一级维度分化明显:司法通行实操挑战性强,文本审核拉开差距

按一级维度均值排序,维度难度呈清晰阶梯:法律伦理安全(92.53) >> 咨询交互服务(82.59) ≈ 法律知识记忆(82.29) > 法律文本审核(81.64) > 法律材料生成(79.95) ≈ 法律案件推理(79.70) > 司法通行实操(77.66)。
2.1 司法通行实操是最具挑战性的维度

司法通行实操极具挑战性,包括MiniMax-M3、LongCat-2.0和GLM-5.2(max)等模型均在此维度分数较低;头部模型Kimi-K3(93.75分)则断层领先。该维度涉及司法程序理解、实务操作判断等高阶法律推理,对模型的法学知识储备和逻辑链条要求极高,已成为制约法律大模型全面达标的关键瓶颈。
2.2 法律文本审核是拉开差距的关键维度

从首尾分差看,法律文本审核的差距高达31.38分(Kimi-K3 93.74 vs MiMo-V2.5-Pro 62.36),远超其他维度。Kimi-K3、Qwen3.8-Max分别以93.74分、91.15分稳居法律文本审核维度前二,凭借精准的文本校验、瑕疵识别、合规筛查能力夯实了自身的总分领跑优势,充分印证了优质文本审核能力是法律大模型综合实力的核心基石。
三、模型得分与token消耗
输出Token方面,11个模型的平均每题输出量为8,751 tokens,模型间差异显著。DeepSeek-V4-Flash(max)输出量最高,平均每题17671tokens,约为最低的MiMo-V2.5-Pro(2,639)的6.7倍,其推理链较长,倾向于展开详尽的论证过程;Kimi-K3以12658tokens的适中输出量取得了92.07分的最高分,展现出更优的输出效率;Hy3(high)同样以5,958 tokens的中等输出量取得83.42分,在质量与效率之间实现了较优平衡。

# 示例展示
对比示例一
【维度】:法律文本审核—合同内容审核
【题目】:
【背景】甲公司(设备供应商)拟向乙公司(采购方)销售一批工业自动化设备,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合同文本由甲公司提供。乙公司法务在签署前委托你审核以下合同条款,识别其中对乙公司不利的风险条款,评估严重程度,并给出最小可行的修改建议。【待审核合同条款】第8.1条 合同解除"甲方有权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10.2条 违约金上限"甲方逾期交货或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0.5%。"第11.1条 赔偿责任限制"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仅赔偿直接损失,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均不予赔偿。"第12.3条 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任务】请完成以下工作:1. 逐条指出上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款及其法律问题;2. 评估每一项问题的严重程度(高/中/低),并说明理由;3. 列出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4. 为每一项问题提供最小可行的改进版本(仅修改必要部分,不改变交易结构)。
【评价标准】:
"rubrics": [ { "rubric_id": "1", "score": 4, "description": "本项共4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若第8.1条“甲方提前7日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合同”系甲方为重复使用预先拟定且未与乙方个别协商,则构成格式条款;\n2. 指出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甲方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负有以合理方式提示并说明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义务;\n3. 指出该单方解除权条款不附条件且免除甲方责任,可能构成不合理地免除己方责任、限制乙方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存在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的风险;\n4. 给出该条款的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仅在法定解除条件或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方可解除,或赋予双方同等的解除权)。" }, { "rubric_id": "2",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10.2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0.5%\"的上限明显过低,不足以弥补乙方因逾期交货或设备不合格可能遭受的实际损失;\n2. 说明该违约金上限可能被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85条根据乙方请求予以调增;\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取消过低上限,或设定合理上限并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挂钩)。" }, { "rubric_id": "3",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指出第11.1条\"仅赔偿直接损失且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过度限制乙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n2. 说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依法应包括直接损失和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n3. 给出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例如: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设置与合同金额及风险相匹配的合理上限)。" }, { "rubric_id": "4",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正确指出第12.3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作为双方适用条款,原则上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并非当然对乙公司不利的重大风险条款(或能结合乙方作为采购方/守约方的地位,客观评估其实际风险等级);\n2. 若指出该条款可进一步完善,应将其作为合同管理建议而非重大法律风险提出,例如建议区分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明确具体救济方式及程序,并给出最小可行的修改表述。" }, { "rubric_id": "5",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对识别出的风险问题给出严重程度评估(如高/中/低);\n2. 严重程度评估具有合理性:例如,将甲方任意单方解除权、过低违约金上限、过度赔偿责任限制评为“高”;对第12.3条等双方适用条款,能结合其是否实际限制乙方权利、是否设置合理救济程序等情形客观评估风险等级,不宜一概评为“高”或“中”。" }, { "rubric_id": "6", "score": 2, "description": "本项共2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 列出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原文或关键内容;\n2. 为每个识别出的问题提供改进后的条款文本,改进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不仅限于原则性表述。" }, { "rubric_id": "7", "score": -10, "description": "本项计-10分,未触发计0分;触发任一项即扣10分。\n严重法律错误:\n1. 认为甲方任意单方解除权条款完全有效,不存在法律风险;\n2. 认为违约金上限条款绝对不可由人民法院调整;\n3. 认为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当然有效;\n4. 引用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为核心法律依据并导致结论错误。" }]
【Kimi-K3的答案】:
# 合同条款审核意见**审核立场**:乙方(采购方)**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规定---## 一、逐条风险分析与严重程度评估### 第8.1条(甲方单方解除权)——严重程度:**高****风险条款**:甲方有权提前7日通知即单方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法律问题**:1. **权利配置严重不对等**:任意解除权仅赋予甲方,乙方无对等待遇,违反《民法典》第6条公平原则;2. **解除后果被完全架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排除了乙方依据第566条享有的损失赔偿请求权。乙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定金,以及为履约发生的场地改造、配套采购、人员培训等投入均无补偿安排;若含定金条款,甲方"依约"解除不构成违约,乙方将丧失双倍返还定金的保护;3. **通知期与替代周期严重不匹配**:工业自动化设备的替代采购周期通常以月计,7日通知使乙方无法及时切换供应商;4. **格式条款效力瑕疵**: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该条属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第497条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但乙方不应将救济寄托于事后司法认定。**严重程度理由**:该条使合同对甲方实质上不具有约束力,乙方的交易预期和先履行投入完全无保障;一旦甲方在乙方付款后解约,乙方仅能通过诉讼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结果不确定。---### 第10.2条(违约金上限畸低)——严重程度:**高****风险条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0.5%。**法律问题**:1. **上限畸低**:500万元×0.5%=**2.5万元**。逾期交货与质量不合格是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核心义务**,2.5万元的违约成本几乎为零,条款丧失威慑与补偿功能(市场通行上限通常为合同总额的5%–20%);2. **司法调增路径成本高**:依第585条第2款,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增加,但乙方须对停产损失、对下游客户的违约赔偿等实际损失**逐项举证**,举证难度大、程序周期长;3. **与第11.1条叠加构成双重封顶**:违约金0.5%+损害赔偿1%,乙方全部救济上限合计仅7.5万元;4. **格式条款效力瑕疵**:畸低上限构成不合理减轻自身责任,存在依第497条被认定无效的空间,但同样具有不确定性。**严重程度理由**:直接针对甲方核心义务的违约责任被压缩至象征性水平,乙方的主要交易风险(逾期导致产线停工、设备不合格导致生产中断)无法通过该条获得有效补偿。---### 第11.1条(赔偿责任限制与损失排除)——严重程度:**高****风险条款**:仅赔直接损失、总额不超过1%(即5万元),排除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法律问题**:1. **排除了乙方最主要的损失形态**:设备买卖合同中,乙方因甲方违约遭受的典型损失恰恰是**停产损失、对下游客户的违约赔偿等可得利益损失**——而第584条明确规定可得利益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本条通过格式条款将其一概排除;2. **"数据损失不予赔偿"特殊不利**:工业自动化设备自带控制系统与软件,设备故障导致生产数据丢失的风险被完全转嫁给乙方;3. **未设任何例外**:未区分过错程度。依第506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本条未作区分,部分无效风险高,但其余情形的效力仍需诉讼确认;4. **提示说明义务**:依第496条,甲方对该等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负有显著提示和说明义务,未履行的乙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建议核查签署流程是否满足)。**严重程度理由**:赔偿责任限制是违约救济的最后兜底。5万元上限+排除可得利益,意味着即使甲方根本违约(如设备整体不合格导致乙方停产),乙方也几乎得不到补偿。该条与第10.2条共同构成**系统性的责任免除安排**,是本次审核中谈判优先级最高的条款之一。---### 第12.3条(违约处理)——严重程度:**低****风险条款**: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问题**:1. **条款本身双向对等**,无单方利益倾斜,方向上有利于乙方追责;2. **可操作性不足**:过于原则,未明确主张方式(是否书面)、责任形态(继续履行/补救/违约金/赔偿)、是否给予补救期;对可补救的违约(如设备质量瑕疵),"立即要求"未设置修理、更换的前置程序,不符合设备交易惯例,易生争议——而对乙方而言,**获得修复后的合格设备通常比小额违约金更有价值**;3. **体系衔接风险**:守约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实际内容已被第10.2条、第11.1条压缩至合计1.5%以内,本条可能沦为宣示性条款;应补充根本违约情形下的解除权以形成完整救济链条。**严重程度理由**:条款无直接利益减损,问题仅限于程序缺失与体系衔接,通过补充操作性内容即可完善。---## 二、严重程度汇总表| 条款 | 严重程度 | 核心风险 | 对应救济上限(500万合同) ||---|---|---|---|| 8.1 单方解除 | **高** | 甲方可无责解约,合同约束力被架空 | 0元 || 10.2 违约金上限 | **高** | 核心义务违约成本几乎为零 | 2.5万元 || 11.1 赔偿限制 | **高** | 排除可得利益,兜底救济落空 | 5万元 || 12.3 违约处理 | **低** | 原则化、缺补救程序与解除权衔接 | 被前两条压缩 |**三条合计:甲方全部违约成本上限约7.5万元(合同额的1.5%),且可随时无责退出合同。**---## 三、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清单| 条款 | 原文 | 处理 ||---|---|---|| 第8.1条 | "甲方有权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必须修改** || 第10.2条 | "……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0.5%。" | **必须修改** || 第11.1条 | "……仅赔偿直接损失,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均不予赔偿。" | **必须修改** || 第12.3条 |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建议完善**(非签署障碍) |---## 四、最小可行修改建议### 第8.1条**推荐版(对等化)**:> "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提出解除方应在解除之日起**10日内退还对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底线版(若甲方坚持保留单方解除权)**:> "甲方有权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解除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乙方已发生的备货、运输、安装准备等实际损失。"*改动要点:7日→30日;删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补入退款+实际损失赔偿。*
【裁判模型评分】:14/16*100=87.5分
"rubric_results": [ { "rubric_id": "1", "score": 4,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逐条对照评分标准:\n1. 【未满足】回答直接指出该条为格式条款(原文:“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该条属...格式条款”),但未说明构成格式条款的核心法定要件,即“重复使用预先拟定且未与乙方个别协商”。\n2. 【未满足】回答在第8.1条分析中未提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及甲方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与说明义务(该法条仅在第11.1条分析中提及,未对8.1条进行阐述)。\n3. 【满足】回答明确指出该条“属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第497条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原文:“4. 格式条款效力瑕疵:合同文本由甲方提供,该条属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第497条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n4. 【满足】回答给出了具体的最小可行修改建议,提供了对等化及增加限制/补偿条件的方案(原文:“推荐版(对等化):'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 { "rubric_id": "2", "score": 3,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true, "reason": "逐条对照评分标准:\n1. 满足。回答明确指出第10.2条“上限畸低:500万元×0.5%=2.5万元”,并说明“逾期交货与质量不合格是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核心义务,2.5万元的违约成本几乎为零”,“乙方的主要交易风险(逾期导致产线停工、设备不合格导致生产中断)无法通过该条获得有效补偿”。\n2. 满足。回答明确指出“依第585条第2款,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增加”。\n3. 满足。回答在“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中将违约金上限调整为10%,并补充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 { "rubric_id": "3", "score": 3,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要求1:模型在分析第11.1条时明确指出“仅赔直接损失、总额不超过1%(即5万元),排除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并指出“排除了乙方最主要的损失形态”、“5万元上限+排除可得利益,意味着即使甲方根本违约,乙方也几乎得不到补偿”,准确指出了过度限制乙方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n2. 满足要求2:模型在分析第11.1条时引用了《民法典》第584条,指出“第584条明确规定可得利益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说明了赔偿范围依法应包含可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n3. 满足要求3:模型在“四、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中对第11.1条给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包括“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甲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为限),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设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与上限。" }, { "rubric_id": "4", "score": 2,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要求1:模型将第12.3条的严重程度评估为“低”,并明确指出“条款本身双向对等,无单方利益倾斜,方向上有利于乙方追责”、“条款无直接利益减损”,客观且准确地评估了该条款并非当然对乙方不利的重大风险条款。\n2. 满足要求2:模型将第12.3条的处理定性为“建议完善(非签署障碍)”,即作为合同管理建议而非重大风险提出,并指出了“未明确主张方式”、“未设置修理更换的前置程序”、“应补充根本违约情形下的解除权”等具体操作建议,同时在第四部分给出了具体的最小可行修改表述。" }, { "rubric_id": "5", "score": 2,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对识别出的风险问题给出严重程度评估】:回答中对第8.1条、第10.2条、第11.1条均评估为“高”,对第12.3条评估为“低”,并在“严重程度汇总表”中进行了清晰梳理,满足要求(得1分)。\n2. 满足【严重程度评估具有合理性】:回答将“甲方单方解除权(第8.1条)”、“违约金上限畸低(第10.2条)”和“赔偿责任限制与损失排除(第11.1条)”合理评估为“高”;对双方适用的第12.3条,分析指出其“条款本身双向对等,无单方利益倾斜”、“无直接利益减损”,客观评估其严重程度为“低”,完全符合Rubric给出的合理性标准(得1分)。" }, { "rubric_id": "6", "score": 2,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模型在“三、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清单”中清晰列出了需要修改的原始条款原文及关键内容,例如引用了第8.1条原文“甲方有权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10.2条原文“……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0.5%。”等。\n2. 满足:模型在“四、最小可行修改建议”中,针对识别出的每一个条款(第8.1条、第10.2条、第11.1条、第12.3条)均提供了直接可用的完整修改后条款文本(如第8.1条推荐版“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第10.2条“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改进建议非常具体且具有实操性,并非仅作原则性表述。" }, { "rubric_id": "7", "score": -10, "earned_score": 0.0, "satisfied": true, "reason": "模型回答未出现任何严重法律错误,未触发扣分条件:\n1. 关于单方解除权:模型明确指出了第8.1条存在法律风险(如“违反《民法典》第6条公平原则”、“依第497条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未认为其完全有效;\n2. 关于违约金上限:模型明确指出“依第585条第2款,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增加”,准确说明了法院调整机制,未认为绝对不可调整;\n3. 关于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模型分析了格式条款效力瑕疵及无效风险(引用第496条、第497条),未认为当然有效;\n4. 关于法律依据:模型全面引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引用已废止的《合同法》。" }]
【Step-3.7-Flash(high)的答案】:
### 一、逐条风险条款识别及法律问题分析以下分析均以**乙公司为采购方(乙方)、甲公司为设备供应商(甲方)**为前提,条款中“甲方”指向甲公司,“乙方”指向乙公司:| 条款编号 | 风险条款内容 | 存在的法律问题 ||----------|--------------|--------------|| 第8.1条 | 甲方有权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1. 单方赋予甲方无理由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违反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乙公司核心采购权益无任何保障;<br>2. 甲方行使解除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实质免除甲方主要合同义务,违反《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基本规定,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br>3. 未给乙方匹配对等的解除权,乙方仅能被动接受甲方的解约决定。 || 第10.2条 | 甲方逾期交货或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0.5%。 | 1. 违约金上限仅为总价款的0.5%(即2.5万元),远低于甲方逾期交货可能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生产线停工、下游订单违约损失等),明显低于违约补偿标准,违反违约金的补偿性原则,相当于变相免除甲方逾期交货的责任;<br>2. 未区分违约程度的救济差异,即使甲方逾期交货导致乙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金上限仍仅为2.5万元,严重损害乙方根本权益。 || 第11.1条 |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仅赔偿直接损失,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均不予赔偿。 | 1. 排除乙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间接损失、数据损失的法定权利,违反《民法典》第584条“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r>2. 赔偿总额上限仅为总价款的1%(即5万元),远低于甲方违约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显失公平,实质上免除了甲方绝大部分赔偿责任;<br>3. 若甲方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下游索赔、生产停滞,该条款会导致乙方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甚至可能因赔偿不足以覆盖损失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 第12.3条 |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1. 条款约定过于笼统,未明确违约救济的具体方式(如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索赔标准及程序等),实践中易产生争议;<br>2. 结合前文对甲方违约责任的严格限制(低违约金、低赔偿上限),该条款实质上架空了乙公司的违约救济权:即便乙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获得的赔偿金额极低,无法实现救济目的,属于隐蔽的不利条款。 |---### 二、风险严重程度评估及理由| 条款编号 | 严重程度 | 评估理由 ||----------|----------|----------|| 第8.1条 | 高 | 该条款完全颠倒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可无理由、零成本解除合同,乙公司不仅无法获得设备,还可能因甲方任意解约遭受已产生的配套产线投入、下游订单违约等重大损失,且无任何救济途径,直接威胁乙公司的核心交易目的。 || 第10.2条 | 高 | 违约金上限仅为2.5万元,甲方逾期违约的成本极低,甚至可能主动选择违约以获取更高利益(如优先交付更高报价的客户订单)。乙公司即便因甲方逾期交货导致生产线停滞、错过销售旺季等重大损失,最多也只能获得2.5万元赔偿,核心采购权益完全无法保障。 || 第11.1条 | 高 | 赔偿范围排除可得利益、间接损失等法定赔偿项目,且上限仅为5万元,若甲方违约造成乙公司产品质量索赔、生产停滞损失、数据丢失损失等大额损失,乙公司无法获得足额赔偿,可能面临入不敷出的重大经济损失。 || 第12.3条 | 中 | 该条款本身表述看似中立,但结合前文对甲方违约责任的严格限制,实质上未赋予乙方有效的违约救济手段(如解约权、足额索赔权等),可能导致乙方维权时举证困难、救济落空,但本身未直接加重乙方责任或免除甲方责任,风险等级为中等。 |---### 三、需修改的原始条款1. 第8.1条:甲方有权在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 第10.2条:甲方逾期交货或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0.5%。3. 第11.1条: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仅赔偿直接损失,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均不予赔偿。4. 第12.3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最小可行改进版本(仅修改必要部分,不改变买卖合同交易结构)改进原则: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民法典》强制性规定,同时控制甲方责任边界,避免过度修改导致交易无法达成。| 条款编号 | 改进版本 ||----------|----------|| 第8.1条 | 甲方仅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方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损失:<br>(1)乙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30日的;<br>(2)乙方逾期提货超过30日的;<br>(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法定或约定情形。<br>乙方在前述情形外,亦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 第10.2条 | 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交付的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且无法修复、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 || 第11.1条 |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 || 第12.3条 |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选择以下救济方式:<br>(1)要求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br>(2)当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如甲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交付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无法修复等),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 改进说明1. 所有修改均未改变“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设备”的核心交易结构,仅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边界进行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商业合理性,甲方通常可接受;2. 第8.1条通过限定解除事由、提高通知期限、要求解约赔偿、赋予乙方对等解除权,解决了甲方任意解约的风险;3. 第10.2条取消过低的违约金上限,改按日计罚并赋予乙方逾期超15日后的解约权,足以约束甲方按时交货;4. 第11.1条将赔偿范围扩展至法定全部损失类型,同时将赔偿上限从1%提升至20%,既保障了乙方的损失赔偿权,也控制了甲方的责任边界;5. 第12.3条明确了具体的违约救济路径,结合前文条款可落地执行,避免条款笼统导致的权利落空。
【裁判模型评分】:10/16*100=62.5分
"rubric_results": [ { "rubric_id": "1", "score": 4, "earned_score": 1.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1. 未满足:模型仅直接称第8.1条“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未说明若该条款系“预先拟定且未与乙方个别协商”则构成格式条款的认定前提;\n2. 未满足:模型回答中未提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也未提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与说明义务”;\n3. 未满足:模型虽指出该条款无理由解除且免除责任,但未明确引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也未说明依据该条文存在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的风险;\n4. 满足:模型在第四部分针对第8.1条给出了具体的改进版本(限定了具体的解除条件如违约情形,并赋予了乙方对等的解除权,且附带赔偿责任),符合最小可行修改建议的要求。" }, { "rubric_id": "2", "score": 3,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1. 满足:模型在对第10.2条的法律问题分析中明确指出“违约金上限仅为总价款的0.5%(即2.5万元),远低于甲方逾期交货可能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符合要求;\n2. 未满足:模型全文未提及《民法典》第585条,也未说明该违约金上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乙方请求予以调增;\n3. 满足:模型在第四部分给出了最小可行改进版本,取消了过低的0.5%上限,改为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与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相挂钩。" }, { "rubric_id": "3", "score": 3,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评分项1:回答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明确指出第11.1条“赔偿总额上限仅为总价款的1%(即5万元),远低于甲方违约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实质上免除了甲方绝大部分赔偿责任”,准确识别了该条款对乙方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过度限制。\n2. 满足评分项2:回答在第一部分明确引用《民法典》第584条,指出排除乙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间接损失违反了“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的法定赔偿范围规定。\n3. 满足评分项3:回答在第四部分提出了最小可行改进版本,修改为“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数据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重新覆盖了法定赔偿范围并设置了合理的责任上限。" }, { "rubric_id": "4", "score": 2, "earned_score": 0.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1. 子项1未满足:模型未能指出第12.3条原则上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基本规定,反而将其列为风险条款,并在分析中称其为“实质上架空了乙公司的违约救济权……属于隐蔽的不利条款”,未能准确判断其合法合规的中性本质。\n2. 子项2未满足:模型并未将第12.3条的完善作为“合同管理建议”提出,而是直接将其列入“一、逐条风险条款识别及法律问题分析”、“二、风险严重程度评估”及“三、需修改的原始条款”中,作为法律风险条款进行了修改。" }, { "rubric_id": "5", "score": 2,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要求1:模型在“二、风险严重程度评估及理由”部分,对识别出的第8.1条、第10.2条、第11.1条、第12.3条均明确给出了高/中的风险严重程度评估等级,得1分。\n2. 满足要求2:模型将甲方单方解除权(第8.1条)、过低违约金上限(第10.2条)、过度赔偿责任限制(第11.1条)均评评估为“高”,将双方适用的第12.3条结合前文救济效果客观评估为“中”,评估理由充分且完全符合Rubric中的合理性要求,得1分。" }, { "rubric_id": "6", "score": 2,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要求:模型在“三、需修改的原始条款”部分完整列出了第8.1条、第10.2条、第11.1条及第12.3条的原始条款原文。\n2. 满足要求:模型在“四、最小可行改进版本”部分为上述4个识别出的问题条款均提供了具体的修改后文本(如改进后的第8.1条、第10.2条等具体条款表述),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而非仅停留在原则性建议。" }, { "rubric_id": "7", "score": -10, "earned_score": 0.0, "satisfied": true, "reason": "模型回答未触发任何严重法律错误扣分项:\n1. 对于第8.1条单方解除权条款,模型准确识别出其存在“单方赋予甲方无理由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违反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风险,未认为其完全有效;\n2. 对于第10.2条违约金上限条款,模型指出了违约金上限过低的问题,未断言该上限绝对不可由人民法院调整;\n3. 模型未认为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当然有效,例如针对第11.1条明确指出“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n4. 模型准确引用了现行《民法典》(如第584条),未引用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uration_seconds": 9.767024000000674 }]
示例二
【维度】:法律材料生成—合同条款起草
【题目】:
【交易背景】甲(出借人)拟向乙(借款人)出借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利息按月支付,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借款用途为乙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双方希望签订一份规范、合法的《借款合同》。\n\n【已知风险点】1. 乙为自然人,但其借款用于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2. 甲担心乙到期无法还款,要求乙提供担保;3. 乙提出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4. 双方希望约定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任务】请你为甲、乙双方起草一份《借款合同》的核心条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2. 本金偿还方式及还款账户;3. 抵押担保条款(抵押物、抵押登记、担保范围);4.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5. 违约责任(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6. 争议解决条款。要求:条款合法有效、利率不超过司法保护上限、担保安排可操作、风险可控。
【评价标准】:
"rubrics": [ { "rubric_id": "1", "score": 4, "description": "本项共4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明确借款金额为100万元、用途为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n2、明确年利率10%及利息按月支付方式;\n3、明确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n4、明确还款账户信息。" }, { "rubric_id": "2", "score": 4, "description": "本项共4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抵押条款明确抵押物为乙名下房产、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n2、明确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n3、说明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n4、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或毁损时的处理方式。" }, { "rubric_id": "3",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包括借款用途真实合法、抵押物权属清晰、抵押物无未披露的其他权利负担、财务状况真实;\n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且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与逾期还款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n3、约定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并以合理必要、实际发生且依法可支持的范围为限。" }, { "rubric_id": "4", "score": 3, "description": "本项共3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n1、争议解决条款明确约定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n2、选择诉讼的,明确约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择仲裁的,明确约定具体仲裁机构;\n3、借款利率、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不超过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 }, { "rubric_id": "5", "score": -10, "description": "本项计-10分,未触发计0分;触发任一项即扣10分。\n1、利率超过司法保护上限;\n2、抵押条款未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权未设立;\n3、违约金与逾期利息合并计算超过法定上限;\n4、遗漏抵押担保范围或实现债权费用约定。" }]
【Doubao-Seed-2.1-pro(high)的答案】:
# 《借款合同》核心条款**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自然人甲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自然人乙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系[XX个人独资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下简称“目标经营企业”)的唯一投资人,因目标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共同恪守:---## 第一条 借款基本约定(覆盖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利息支付要求)1.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2.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专项用于乙方作为唯一投资人的目标经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本金直接支付至目标经营企业基本账户(账户信息:户名[XX个人独资企业全称],开户行[XX银行XX支行],账号[ ]),即视为甲方完成对乙方的本金交付义务。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投机、股权投资、转借牟利、违规房地产投资等),不得用于赌博、涉毒、涉诈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共12个月,自甲方实际将全部借款本金足额支付至上述目标经营企业账户之日(以下简称“放款日”)起算。4. **利率标准**:本合同项下借期内年利率为10%,该标准不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一年期LPR”)的四倍**,符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若合同成立时约定利率超过一年期LPR四倍的,自动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借期内利息。5. **利息支付方式**:利息自放款日起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按月结息:每个自然月与放款日对应的日期为当月付息日,乙方应于每个付息日将当期应付利息(计算公式:当期应付利息=剩余未还本金×约定年利率÷365×当期实际资金占用天数)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借款到期当日,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结清。---## 第二条 本金偿还与还款安排(覆盖本金偿还方式、还款账户要求)1. **本金偿还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采取到期一次性偿还方式,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当日,将全部剩余未还本金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不得拖欠。2. **甲方指定还款账户**:乙方所有还款(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维权费用等)均应支付至甲方以下确认账户,非经甲方签字按手印的书面变更通知,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账户还款,否则不产生还款效力: > 户名:[甲的姓名] > 开户行:[XX银行XX支行] > 账号:[ ]3. **还款清偿顺序**:乙方支付的款项按照以下法定顺序冲抵债务:(1)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2)违约金、逾期利息;(3)欠付的借期内利息;(4)剩余借款本金。---## 第三条 抵押担保条款(覆盖抵押物、抵押登记、担保范围要求,担保安排可操作、风险可控)为保障甲方债权实现,乙方自愿以其名下合法所有的房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约定如下:1. **抵押物基本情况**: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为其名下坐落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性质:[住宅/商用])。乙方确认: - 该房产为乙方合法所有,已取得全体共有权人(含配偶)的书面抵押同意,不存在权属争议; - 房产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在先抵押、在先查封、居住权登记、租期1年以上的长期租赁(已披露的租赁情况作为合同附件)等任何可能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权利负担。2. **抵押登记安排(抵押权生效要件)**: - 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共同到抵押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登记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 抵押权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时正式设立;如因不动产登记机构系统限制,登记证明仅记载主债权本金金额的,双方一致确认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仍按本合同第3.3条约定执行,不受登记记载的本金范围限制; - 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拒不配合、抵押物存在隐瞒的权利瑕疵、共有权人拒绝签字等)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仍应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覆盖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含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4. **抵押期间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抵押物,不得实施任何导致抵押物价值不当减损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进行转让、赠与、出租、设定居住权、再次抵押、抵偿债务等任何处分行为;如甲方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的,转让所得价款必须优先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第三方提存。5. **抵押权实现**: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第四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乙方作为借款人和抵押人,向甲方作出不可撤销的陈述与保证:1. 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本合同、提供房产抵押的行为已经取得配偶、抵押物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存在效力瑕疵。2. 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保证资金实际用于目标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挪作他用、不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向其他营利主体/公众集资转贷等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身份资料、企业经营资料、抵押物权属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隐瞒重大债务、重大失信记录、重大诉讼/执行案件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4. 乙方对抵押房产享有完整合法的处分权,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配合完成抵押登记,不实施任何妨碍抵押权设立、实现的行为。5. 借款期间,如乙方或目标经营企业出现停产停业、涉及重大诉讼、财产被查封、征信严重恶化、抵押物价值减损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乙方将在情形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足额担保。---## 第五条 违约责任(覆盖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要求,利率标准符合司法保护上限)1. **借款加速到期规则**:借款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立即到期,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偿还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金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逾期超过15日的; - 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 乙方拒不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或擅自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
【裁判模型评分】:14/14*100=100分
"rubric_results": [ { "rubric_id": "1", "score": 4, "earned_score": 4.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第一条第1、2、3款分别明确约定“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专项用于乙方作为唯一投资人的目标经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以及“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共12个月”。\n2. 满足:第一条第4、5款明确约定“借期内年利率为10%”以及“按月结息:每个自然月与放款日对应的日期为当月付息日,乙方应于每个付息日将当期应付利息...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n3. 满足:第二条第1款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采取到期一次性偿还方式,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当日,将全部剩余未还本金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n4. 满足:第二条第2款明确列出了“甲方指定还款账户”(包含户名、开户行、账号信息)。" }, { "rubric_id": "2", "score": 4, "earned_score": 4.0, "satisfied": true, "reason": "逐条分点对照评分如下:\n1. 满足。第三条第1点明确抵押物为“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为其名下坐落于[...]的房产”,第三条第3点明确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产生的全部费用”。\n2. 满足。第三条第2点明确约定“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共同到抵押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n3. 满足。第三条第2点明确约定“抵押权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时正式设立”。\n4. 满足。第三条第4点、第四条第5点及第五条第1点约定了抵押物价值减损时乙方需“在情形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足额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 { "rubric_id": "3", "score": 3,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借款人陈述与保证】要求:模型在第四条中涵盖了借款用途真实合法(第2款“保证资金实际用于目标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挪作他用”)、抵押物权属清晰(第1、4款“对抵押房产享有完整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无未披露的其他权利负担(第3、4款及第三条第1款“不存在在先抵押、在先查封、居住权登记”等)以及财务状况真实(第3款“不存在隐瞒重大债务、重大失信记录”等),满足第1项;\n2. 满足【违约责任及利率上限】要求:模型在第五条第2、3款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强调“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总计金额不超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本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的金额”,满足第2项;\n3. 满足【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要求:模型在第五条第4款中明确约定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并限定律师费“以甲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金额为准,且不超过当地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上限”,明确费用属于“必要救济成本”,符合合理必要且依法可支持的范围限制,满足第3项。" }, { "rubric_id": "4", "score": 3,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第1项:模型回答在第六条第1点明确约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出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约定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n2. 满足第2项:模型回答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为“甲方(出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符合法定协议管辖规定,约定明确。\n3. 满足第3项:模型回答在第一条第4点、第五条第2点及第3点中明确约定“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总计金额不超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本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的金额”,借款利率、逾期利息、违约金合计严格控制在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之内。" }, { "rubric_id": "5", "score": -10, "earned_score": 0.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利率标准:模型回答第一条第4款约定“借期内年利率为10%,该标准不超过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未超过司法保护上限;\n2. 抵押登记:模型回答第三条第2款明确约定“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共同到抵押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明确约定了办理抵押登记事项;\n3. 违约金与逾期利息:模型回答第五条第3款明确约定“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总计金额不超过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本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计算的金额”,未超过法定上限;\n4. 担保范围与实现债权费用:模型回答第三条第3款明确约定了“担保范围”,第五条第4款明确约定了“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未遗漏该项要求。\n综上所述,模型回答未触发任何扣分情形。" }]
【LongCat-2.0的答案】:
# 《借款合同》核心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因个人独资企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及利率**1.1 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借款金额以甲方实际放款金额为准。**1.2 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专项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生产经营周转,乙方不得挪作他用。**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壹(1)年**,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实际放款日与起始日不一致的,以实际放款日为起算日,借款期限顺延。**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 **10%**(即月利率约为0.833%),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重要提示:】** 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5 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 **月** 支付,乙方应于每月 **____日**(放款对应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利息。首期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至当月付息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第二条 本金偿还方式及还款账户**2.1 本金偿还** 借款本金 **到期一次性归还**,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当日或之前将全部本金一次性偿还给甲方。**2.2 还款账户** 乙方应将本息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2.3 提前还款** 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 **30日** 书面通知甲方,并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未还本金自提前还款之日起停止计息。**2.4 还款抵充顺序** 乙方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以下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费用;(2)违约金;(3)利息;(4)本金。---## 第三条 抵押担保条款**3.1 抵押物** 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下列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 **抵押物价值(评估/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 **抵押物现状:** □无查封 □无其他抵押权 □无租赁(如有租赁需披露)**3.2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支出的 **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 等全部费用。**3.3 抵押登记**(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办理抵押登记及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3)抵押权自 **登记时** 设立。甲方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抵押权方可对抗第三人;(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赠与、再次设定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3.4 抵押权的实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实现抵押权:(1)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经甲方催告后 **15日** 内仍未支付的; (2)乙方丧失偿债能力或被申请破产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包括:与乙方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物,或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物。---## 第四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陈述与保证:**4.1 主体资格** 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4.2 借款用途合法** 借款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4.3 抵押物权属** (1)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 (2)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查封、扣押或已被设定其他担保物权(已披露的除外); (3)如抵押物为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已取得配偶的书面同意(见附件《配偶同意抵押声明》)。**4.4 信息真实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4.5 经营状况**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其个人独资企业持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4.6 配合义务**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合理监督和检查,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及财务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乙方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陈述与保证存在重大不实; (4)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且未提供补充担保; (5)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偿债能力; (6)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5.2 逾期利息**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应按逾期金额的 **日万分之五(0.05%)** 支付逾期利息(即逾期年利率为18.25%),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5.3 违约金** 乙方发生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与逾期利息可同时主张,但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超过年利率 **24%** 的部分,甲方自愿放弃。**5.4 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宣布全部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本金、利息及应付费用,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5.5 实现债权的费用**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过诉讼或仲裁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差旅费等。**5.6 保全措施** 甲方有权在起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裁判模型评分】:10/14*100≈71.43分
"rubric_results": [ { "rubric_id": "1", "score": 4, "earned_score": 4.0, "satisfied": true, "reason": "1. 满足:模型在1.1、1.2、1.3条中明确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用途为企业“生产经营周转”、期限为“壹(1)年”。\n2. 满足:模型在1.4、1.5条中明确约定“年利率为 10%”且“利息按 月 支付”。\n3. 满足:模型在2.1条明确约定“借款本金 到期一次性归还”。\n4. 满足:模型在2.2条设置了“还款账户”条款,明确包含了户名、开户行、账号等还款账户要素。" }, { "rubric_id": "2", "score": 4, "earned_score": 3.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1. 满足:第3.1条明确“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下列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第3.2条明确“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全部费用”。\n2. 满足:第3.3条第(1)款明确“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n3. 满足:第3.3条第(3)款明确“抵押权自 登记时 设立”。\n4. 未满足:合同未专门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或毁损时的具体处理方式(如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限期提供等值担保或赔偿金/保险金优先受偿等),仅在第5.1条第(4)款将“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且未提供补充担保”列为违约情形之一,缺少具体的处理机制约定。" }, { "rubric_id": "3", "score": 3, "earned_score": 1.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逐条对照评分标准:\n1. 【满足】借款人陈述与保证条款包含了借款用途真实合法(4.2条“借款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抵押物权属清晰(4.3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抵押物无未披露的其他权利负担(4.3条(2)“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查封、扣押或已被设定其他担保物权(已披露的除外)”)、财务状况真实(4.4条及4.5条“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满足要求得1分。\n2. 【未满足】回答第5.2条与5.3条虽约定了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但在5.3条将二者合计上限约定为“年利率24%”(原文:“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甲方自愿放弃”),未按照标准约定“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不符合要求,扣1分。\n3. 【未满足】回答第5.5条约定了由违约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但仅表述为“甲方为此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未明确限定“以合理必要、实际发生且依法可支持的范围为限”,未完全满足要件,扣1分。" }, { "rubric_id": "4", "score": 3, "earned_score": 2.0, "satisfied": false, "reason": "1. 满足。回答在第6.2条明确约定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用了诉讼方式解决争议。\n2. 满足。回答在第6.2条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为“甲方住所地/抵押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n3. 未满足。虽然回答在第1.4条提到了“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但在第5.3条中仍约定“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超过年利率 24% 的部分,甲方自愿放弃”。现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目前约12.4%~15.4%),合同条款约定的24%封顶线超过了现行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 }, { "rubric_id": "5", "score": -10, "earned_score": 0.0, "satisfied": true, "reason": "经过对模型回答的核查,均未触发扣分条件:\n1. 【利率未超上限】:回答中1.4条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10%”,未超过司法保护上限;\n2. 【已约定抵押登记】:回答中3.3条明确约定“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n3. 【违约金与逾期利息未超上限】:回答中5.3条明确约定“违约金与逾期利息可同时主张,但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甲方自愿放弃”,对合并计算作出了上限限制;\n4. 【未遗漏担保范围及实现债权费用】:回答中3.2条明确约定了“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5.5条亦单独约定了实现债权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