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拟现金收购江苏新通达 50% 股权将取得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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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18 日,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06,证券简称:骏成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股份,交易完成后江苏新通达将成为骏成科技控股子公司。
公告显示,2026 年 8 月 17 日,骏成科技与江苏新通达股东徐锁璋、徐艺萌签署《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现金收购江苏新通达合计 2250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 50%。其中收购徐锁璋所持 478.125 万股,占总股本 10.625%;收购徐艺萌所持 1771.875 万股,占总股本 39.375%。

本次交易前,骏成科技已持有江苏新通达 40% 股份,因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江苏新通达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骏成科技将持有江苏新通达 90% 股权,标的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全部采用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资料显示,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自然人控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4500 万元,注册地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新桥)新巷村,法定代表人为徐锁璋。主营业务涵盖车辆组合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模具、通信设备、射频同轴连接器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智能车载设备、显示器件等相关产品制造销售,具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资质。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新通达股权结构为徐艺萌持股 39.38%,徐锁璋持股 20.63%,骏成科技持股 40%。
根据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本次最终交易对价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以正式交易协议为准。交易对方同意,将以不低于本次交易价格总额 18% 的款项,在二级市场购买骏成科技股票,购入股票自买入之日起自愿锁定 36 个月,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带来的派生股份同样适用锁定期安排。
意向协议同时设置排他期:自意向协议签署日起,至正式交易文件签署日或者意向协议签署满 12 个月二者孰早的期限内,未经骏成科技书面许可,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同类交易磋商谈判。协议同时约定,无论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各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本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交易价格、支付安排、业绩承诺补偿等全部核心条款均有待后续正式协议予以明确。
骏成科技表示,后续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工作,待完成相关工作后协商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本次交易还需要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履行各自内部及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称,本次交易不改变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若交易顺利完成,预计将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增强经营抗风险能力,改善整体资产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提示多项风险: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存在无法通过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交易条件可能发生改变,存在交易终止的可能性;依据相关监管规则,本次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