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中秋节、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6-09-18来源:第一财经
大商所公告,经研究决定,将在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乙二醇期货EG26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EG261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
自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铁矿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鸡蛋、生猪、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棕榈油、乙二醇、纯苯、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与对应实物合约保持一致;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生猪、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纯苯、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国庆节前标准;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与对应实物合约保持一致;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各品种2610合约进入交割月按照交割月交易保证金标准执行。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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