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上市公司,被立案!
资料显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SZ)前身是锦西化工总厂,目前为武汉市国资委控股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于1997年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近年来,公司积极向科技领域转型,已基本形成覆盖“
人工智能
、电子、化工”多行业的战略发展架构,业务布局逐步多元化。

经营层面,该公司此前发布的2025年全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当年实现减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至-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62%至89.79%。对于业绩变动原因,航锦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化工板块主要产品受市场环境影响,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形成亏损;集成电路板块则因市场变化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评估和
测试
,并计提了适当的资产减值准备。
此次被证监会立案并非航锦科技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监管关注。早在2025年初,该公司就曾被辽宁证监局下发警示函,暴露其在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方面的诸多问题。
辽宁证监局于2025年1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经查,航锦科技存在算力设备及
芯片
销售业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同时,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子公司长期缺乏有效控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长蔡卫东、总经理丁贵宝、财务总监慕继红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据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航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蔡卫东、丁贵宝、慕继红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对信息披露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全面更正相关错报,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时隔一年多,航锦科技再因信息披露问题面临更严厉的监管调查。4月3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针对此次立案,航锦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开展,未受到明显影响。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市场通报相关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