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2nm泄密案宣判:主犯10年徒刑,TEL被罚1.5亿!

4月27日,中国台湾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针对备受瞩目的台积电2nm制程机密泄密案做出宣判。台积电离职工程师陈力铭因跳槽至半导体设备商Tokyo Electron(TEL)公司后,勾结台积电内部员工窃取营业秘密,遭法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及《营业秘密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同时,涉案的TEL公司被判处罚金新台币1.5亿元,并须赔偿台积电新台币1亿元及支付罚金新台币5,000万元以换取缓刑。
根据官方新闻稿显示,陈力铭在跳槽TEL公司后,为求个人工作表现,自2023年起多次涉嫌勾结当时仍在台积电任职的工程师吴秉骏、戈一平与陈韦杰,通过远程联网或借用帐号登入台积电数据库等方式,以手机翻拍台积电的先进制程机密图档。合议庭痛批,陈力铭的行为造成台积电营业秘密外流风险,严重危及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与经济安全。
不过,法官考虑到陈力铭在侦查与审判期间坦承犯行,并主动供出共犯陈韦杰,加上台积电表明TEL为其供应商而非直接竞争对手,且外泄机密未流向第三方,在陈力铭充分配合调查,并获得台积电原谅的情况下,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而在内部共犯部分,工程师吴秉骏与戈一平因造成台积电2nm制程机密外流风险,但事后充分配合调查、加速厘清案情,并取得台积电原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2年。
另一名工程师陈韦杰因借用不知情同事的帐号密码,从台南封装测试厂区数据库窃取台积电半导体制程从“纳米”迈入“埃米”时代的最先进的“14埃米”制程机密信息,且到案后仅坦承客观事实,迄今未获台积电谅解,遭重判有期徒刑6年。
而在TEL公司其他共犯部分,因为本案爆发后,TEL公司高阶主管卢怡尹一度为避免遭公司追究疏失,删除陈力铭存放于云端系统的营业秘密图档,涉嫌湮灭证据,被判处有期徒刑10月。考察其事后主动通报并坦认犯行,法院宣告缓刑3年,条件是支付罚金新台币100万元及接受6场次法治教育。
合议庭还发现,TEL公司对陈力铭的考核评语竟记载“善用既有客户资源取得有价值的信息”、“能搜集到公司内部不易取得之信息”等语,显然TEL公司明知员工利用原同事等旧识非法搜集台积电内部信息,未善尽企业监督之责。最终,法院判处TEL罚金(刑事罚金)新台币1.5亿元(约合人民币3256万元),但考虑到其积极配合调查、建立防止措施,并与台积电达成和解,宣告缓刑3年,条件是须于判决确定1年内向台积电支付新台币1亿元(民事赔偿),并向中国台湾支付罚金新台币5,000万元。本案仍可上诉。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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