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药企进入案源线索名单
发布时间:2026-04-02来源:医药代表

今日(4 月 2 日),上海药事所发布“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通知”,20 家药企因医药商业贿赂等原因被发了问询函。
据《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医药企业及其员工、委托代理企业,因医药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价格和涉税违法等,被依法追责或导致行贿对象被依法追责,应主动向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报告具体信息。
这次上海药事所《问询函》领取对象为案源线索所涉及的 20 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单见采购平台公告栏。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须委派本企业正式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17:00 前,至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 622 号服务前台现场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海药事所表示,请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5 日即视为送达。相关企业应按要求配合做好后续问询工作,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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