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办“9号文”定调药价形成新机制,支持创新药自主定价,推动药价全国统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以下简称《意见》),引发医药行业广泛关注。这是自2015年药品价格改革全面放开政府定价以来,时隔十一年,国家层面再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就药品价格议题发布的纲领性文件。
业界普遍认为,《意见》并非孤立的政策举措,而是我国药品价格改革历经二十余年探索、从行政管控迈向市场化治理的必然产物,体现了对既往政策的延续、完善与突破。《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药品价格改革进入全新阶段,其核心在于确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市场、政府与多元主体协同发力。

政策新亮点
与以往多聚焦于采购、支付等单一环节的政策不同,《意见》首次覆盖药品研发、定价、采购、流通、支付、监管全链条,构建起系统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文件首次将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慈善纳入药品价格形成与支付体系,形成“多元支付”格局,既缓解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也为创新药定价提供了更市场化的支撑。
此外,《意见》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创新药企业自主合理定价,并通过智能监测、协同监管、信用评价等方式,实现对药品价格的精细化、市场化调控,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兼顾监管要求。
药品价格治理合力形成
医药价格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场秩序稳定及医保基金安全,近年来已成为国家相关部门持续关注的重点治理领域。
2023年1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
2024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2024年10月21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比价+”让定点药店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2025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公告》。
2025年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上述系列举措表明,药品价格治理正从多部门各自推进走向协同发力。《意见》不仅总结了我国二十余年药品价格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也针对当前医药产业发展与医保体系建设中的核心矛盾,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医药产业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意见》通过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合理定价,为企业研发投入提供价格保障,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在医保基金面临刚性支出压力的背景下,通过构建多元支付体系,引导商业保险成为重要支付力量,为医保基金减轻负担。在推进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通过完善挂网价格管理、推进线上线下比价,打破地方保护与信息壁垒,推动药品价格走向全国统一。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正式进入市场化、多元化、协同化的发展新阶段,为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期的药品价格改革明确了方向,也为医药产业与健康保障体系的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校对:李咏诗
版式:李晚晚
审核:马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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