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洗牌来了!第四批中成药国采正式开始

药品集采深入推进,第四批中成药国采的采购文件发布了。
之前和小伙伴们有过分享,第四批中成药国采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上述地区相关医药机构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今日(4 月 14 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6-1)》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据公告,相关企业可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于今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填报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
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表示,请相关企业信息填报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审核结果,并于 4 月 20 日前保持电话畅通。
据《采购文件》中所附采购品种清单,本批中成药国采共分 28 个采购组,涉及 89 个中成药,简表如下:
葡胺、银杏内酯 | ||
详细品种清单可点击「阅读原文」浏览《采购文件》。
本次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联盟地区需综合考量医药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采购周期结束后,联合采购办公室综合考虑药品质量、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开展接续工作。
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文件》显示,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按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和价格风险预警的有关规定采购其他药品。
▌ 第二批中成药国采接续
随今天公告一起,第二批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接续的采购文件也发布了。
第二批中成药国采接续共有 15 个采购组,涉及 41 个中成药品种,具体品种简表如下:
对第四批中成药国采和第二批中成药国采接续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浏览两个《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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