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盐酸氮䓬斯汀滴眼液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2来源:国家药监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盐酸氮䓬斯汀滴眼液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请相关
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7年1月8日前,依据《
药品注册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修订说明书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
企业
等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组成) | 分类 | 备注 | 双跨申报类别 |
1 | 盐酸氮䓬斯汀滴眼液 | 0.05%(克/毫升) | 甲类 | 备案时参照原处方药说明书规格,单位使用中文,同时,规格采用浓度结合装量的表述方式,如××毫升:××毫克 |
国家药监局
2026年4月8日
转载说明:本文系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与本平台立场无关。若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及时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移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