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再也没有“价格避风港”了,五一后多省实施

4月27日,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称:对在河南挂网的非集采药品,挂网价格明显偏高,按照规定应落实“红黄标”预警标识,企业应主动规范价格行为,下调挂网价至合理水平。
这是最近又一个省份对非集采药“开刀”,要求实施红黄标政策。在一周之前,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也发布了类似的通知。而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在4月27日要求企业在对自己在平台上挂网的化学药品做历史挂网确认,可能很快也会执行“红黄标”。
几个省份的红黄标规则都一样:非集采药价格高于省内最低价1.8倍的记为黄标,高于最低价3倍为红标。过评与未过评品种分开,各自对标自己组内的最低价品种。此外,生物制剂高于省内日均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最低价5倍为红标。
这一轮全国多省同时行动,跟随“河北模式”,据称是因为多个省份有统一部署:在今年5月1日前落实所有非集采药物的“红黄标”政策。今后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药品价格都会框定在一个很窄的区间内,药品价格将迎来“大一统”时代。

重点放在非集采药品
集采药“1.8倍”的价格区间业内已经很熟悉了,如今非集采药品也要遵循这一标准,这是本次价格治理的重点。
一些没进入国家或地方集采范围的药品,一般是由企业自主定价,通过自由的市场竞争来获取利润,曾被企业视为降价的“避风港”。尤其是一些外资原研药、国内首仿品种等,价格远高于普通仿制药。
这些年,各地医保部门针对非集采药、集采非中选品种等实际也开展了很多价格干预措施。截至目前,全国非集采药品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通过挂网限价、价格联动、集采挤压、使用限制和智能监测等多维度手段实施有效管制。企业需主动适应“以价换量”趋势,避免区域价差过大或价格偏离市场合理水平。

1.8倍这条红线,其实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一点点摸索出来的。早在2018年起,河北省就首次探索推行同质量层次化学药品价差不超1.8倍的改革措施,取得不错成绩。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相关通报,2019年至2023年,河北省药品采购价格指数下降32.1,降幅全国第一;2023年价格指数67.9,亦是全国最低。随后这一模式被浙江、广东、贵州、新疆等地纷纷跟进,把药品挂网价格相差不超过1.8倍变成国家集采药品限价的重要规则之一。
至于非集采药适用1.8倍价差的规则,其实是2025年由河北、浙江、广东等地共同起草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共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
在重庆市医保局官网上,健识局看到《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明确:未开展集采的品种,以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这或许是给未集采产品的价格治理定了基调。
红黄标预警机制对于行业最大的改变是:今后非集采品种的价格会趋向统一,不再会有价差太大的同通用名品种。如今河南、陕西等地纷纷跟进,今年五月开始就要直接抹平非集采药品的价格差。高价药被挂上红黄标后,今后在采购和使用中会有很多麻烦。

中成药落实预警标识
相比于以往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本次河南省还增加了中成药的内容。《通知》明确: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同名同方、异名同方中成药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
中成药的价格治理一直是行业顽疾。此前全国各地都曾发布过《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不少中成药产品都出现同种中成药日治疗费用价差可达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情况。此外,中成药的价格虚高问题长期存在。2025年国家医保局初步测算仍发现部分中成药日均治疗费用是同省最低价的5倍以上。

中成药集采影响因素小,大部分品种其实没有纳入集采,现在一刀切的挂上红黄标,最大的争议是如何认定“同方”,也就是跟谁分在一组。恐怕这其中会有不少来回拉扯的过程。
河南也充分考虑了产品的特殊性,并没有价格“一刀切”。《通知》明确:异名同方药品的功能主治表述不完全相同的,可适当放宽差价比价关系的要求。鼓励企业通过真实世界医保综合评价证明疗效安全性优势。这意味着:只要是具有临床意义的好药品,同样可以获得合理的价格。
河南给各企业自我调价的时间限制是到5月5日,也就是说,在五一之后医院采购时就能明显看到红黄标的不同药品。
目前,各地应当正在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进行挂网药品价格的“红黄标”价格治理工作,包括化药、中成药、生物药等在内。这是在全国药品集采市场之外又一场席卷全国的药价风暴,值得药企注意。
撰稿丨小米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李木子
插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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