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5月19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推行医保个账支付“白名单”制度。
《通知》的核心在于“开正门、堵偏门”:明确保障合理的医药需求,同时严格防止医保资金被用于购买非医疗用品。
《通知》还明确,各省原则上需在2026年9月底前出台并实施本省统一的白名单细则。
白名单内:可以使用个账支付
所有在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医疗属性明确且属于基本保障范围的医药产品,均纳入白名单。
药品: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 国药准字C批文药品、中药饮片等药品;
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
医用耗材: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以及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用耗材。
白名单外:禁止使用个账支付
以下几类产品,即便在药店销售,也被明确排除在医保个账支付范围之外:
第一类是非医疗用品,如米、面、油、化妆品、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等。这些属于生活消费,非医疗必须,因此不能使用医保个账支付。
第二类包括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防晒用品、女性护理垫等。这类产品虽然可能持有“械字号”批文,但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功能,医疗价值较低,故被排除在外。
第三类是以生活功能为主的器械,例如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手环或智能手表(即使带有健康监测功能)、体育健身器材等。这些产品不符合医保“保基本”的定位,不能使用医保个账支付。
在动态调整方面,白名单并非一成不变。未来,国家将根据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变化以及医疗技术的进步,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业内指出,医保个账资金是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并非可随意支配。了解并遵守“白名单”规则,既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是确保医保制度健康运行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使用对象上,个人账户还能用于已参保近亲属医疗费用支出;不仅能在省内实现家庭共济,还能实现跨省共济。使用用途上,不仅能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还能用于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仅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还允许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能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合规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结合视频监控、医保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查分析,聚焦重点违规行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管。
重点查处个人账户支付生活用品等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以及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冲顶消费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