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失效、关税回吐1400万美元!

IEEPA关税:一次“紧急权力”的司法刹车
IEEPA本是1977年通过的一部法律,初衷是让总统在面临“国际紧急状态”时能够冻结外国资产、封锁资金往来。特朗普政府的“创举”在于抓住条文中“总统可以在紧急状态下监管进口”一句,将其解释为可以随时对几乎所有国家、几乎所有商品加征关税。
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指出:IEEPA通篇未出现“关税”“关税税率”等字眼;美国宪法将征税权明确划归国会,行政部门无权在未经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单独征税。
判决援引“重大问题原则”,认定涉及重大经济政策的授权必须有国会的明确表达。
判决公布后,特朗普团队迅速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推出10%的全球进口关税作为替代。关税并未消失,只是换了一部法律“续命”。
但对已缴纳的IEEPA关税而言,判决为退税提供了法律依据——违法征税应予返还。
1660亿美元的退税洪流
2026年4月2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式启动关税退款系统CAPE,退款总额高达1660亿美元,涉及超过33万家进口商、5300多万批进口货物。退税并非自动到账,只有在美国海关备案的“登记的进口商”(IOR)才有资格直接申请。
寿科健康作为华海药业在美子公司,正是以IOR身份完成了清关并缴纳了关税,因此得以直接收到退税。
这笔占净利润逾三分之一的退税,对华海药业而言可谓雪中送炭,华海药业表示按2026年7月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9,687万元,以上退税按照具体到账时间利润影响主要在下半年。
同时以上事件也折射出出口药企对关税政策的高度敏感性,一次司法判决的转向,就能在财务上产生如此剧烈的波动。
比关税更致命的“质量问题博弈”
关税退税只是中美经贸博弈中的一个插曲,对华海药业这样的原料药出口企业而言,真正持久的挑战来自另一条战线。
2018年,华海药业在对缬沙坦原料药工艺优化评估中,发现并检定出微量杂质亚硝基二甲胺(NDMA)——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2A类致癌物。事件曝光后,华海召回多批次出口产品,欧盟暂停其缬沙坦原料药CEP证书,FDA发布进口禁令。部分美国消费者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1.34亿美元;
长期合作伙伴山德士提起仲裁,索赔1.15亿美元。这起事件引发的法律纠纷绵延近八年,直到2026年才陆续取得阶段性进展。
6月23日华海药业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国际商会仲裁院(ICC)的最终裁决,山德士公司(Sandoz AG)需向其支付约704.6万美元的律师费及仲裁费。
华海药业收到的1423万美元关税退税,是司法纠偏带来的意外之喜;而ICC仲裁的完胜,则是对八年来坚持合规的褒奖,这场持续八年的跨国纠纷,留下的绝不仅仅是财务账面上的利好,更是深刻的战略复盘与行业警示。
对出口药企而言,在中美博弈的惊涛骇浪中行稳致远,既需要洞察关税政策的每一次转向,更需要筑牢质量合规的每一道防线,也同时为企业药企提供了启示:
704万美元的赔款,其意义不在于“盈利”,而在于“止损”与“立威”,它向国际市场宣告了中国药企绝不妥协的底线,成功避免了上亿美元的毁灭性索赔。这场胜利证明,中国药企完全有能力在国际法律框架下维护自身权益。
关税退税揭示的“规则红利”,这提醒药企在国际市场,法律和规则既是约束,也是保护,熟悉规则、善用规则,就能在变局中争取到应得的利益。
华海药业用八年时间,走过了一条从质量危机到法律胜利、从市场失落到战略转折的漫长道路,1423万美元的关税退税和704万美元的仲裁赔偿,正是这条路上的两个“回响”。
对整个中国制药出海行业而言,华海药业案例的真正价值不在于这些数字本身,而在于它们揭示的深刻命题,在国际市场上,“但行好事”不是一句空话——把质量做到极致,把合规做到极致,把法律能力建设到极致,终究会有回报,这正是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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