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始人到被告、康美药业向马兴田夫妇索赔13.96亿一审胜诉!

本案系一起追偿权纠纷,其源头可追溯至2021年审结的全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因2016年至2018年间实施财务造假,康美药业被法院判令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24.59亿元。该判决生效后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据《重整计划》先行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全部赔付。
2021年,康美药业完成破产重整。由广药集团牵头,联合多家国有资本共同组成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不超过54.19亿元的投资资金获得康美药业约25.31%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替别人赔了钱,自然要找回来,”2022年4月康美药业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造假相关责任人追偿: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索赔约26.08亿元;
2026年7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马兴田、许冬瑾向原告康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139,643.48万元,不过目前该判决目前仍为一审判决,尚处于法定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马兴田与许冬瑾是康美药业的创始人和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担任康美药业原董事长,许冬瑾担任原副董事长。
生效刑事判决已认定,马兴田、许冬瑾夫妇是造假行为的核心责任人,2021年马兴田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许冬瑾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员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康美药业破产重整的根本原因,在于财务造假暴雷引发的系统性危机。
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经查2016年至2018年,公司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累计虚增营收约275亿元,虚增货币资金约299亿元。
其中2018年年报中,公司账面上299亿元货币资金实际仅剩约10亿元,康美药业由此成为A股史上财务造假金额最高的公司。
后续公司陆续爆出虚增货币资金、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利润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重大问题;康美药业在未经决策审批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公司经营风险持续累积,债务负担沉重,到期债务偿付压力巨大。
2020年,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0年4月22日,康美药业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此时康美药业百亿债务压顶、核心业务停摆,沦为资本市场“高风险资产”,行业内无人接手,投资者纷纷惶恐躲避。
最终,证监会对此案的定性极为严厉: “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本案开创了多例先河且影响深远,包括投资者赔偿形式、审计人员及机构处罚等,其中:
康美药业在替5.2万名投资者“兜底”赔付24.59亿元后,回头向造假责任人追讨,打破了以往“公司赔钱、责任人逍遥”的局面。
正中珠江作为康美药业多年来的审计机构,被法院认定存在审计执业过错,判令承担1.41亿元的补充赔偿责任且正中珠江已被注销执业资质;证监会的调查认定正中珠江在为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人员明知康美药业存在业务管理系统(捷科系统),却未对其与财务系统(金蝶EAS系统)的数据差异进行审核,直接采纳了造假数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1月发布的典型案例,该案已被作为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犯罪的典型案例发布。相关报道显示涉案人员苏*升、张*璃、杨*蔚已于2021年12月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公开信息显示该案的刑事判决已经作出,三人已被判刑。
此案之后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的要求显著提高,推动了一大批上市公司完善“三会一层”制度。
同时对于本案,外界还有诸多疑问或者八卦点,一审判回来的13.96亿元,和企业已经赔偿出去的24.59亿元差了近8个亿,这8个亿到底是谁在买单?
更关键的是马兴田正在狱中服刑,正中珠江已被注销,这个钱找谁要、怎么要、能不能要回来,尚存在巨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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