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叫停“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强化对外合作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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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IDRAP网站7月30日消息,特朗普政府出台一项新政策,终止联邦资金资助的“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DGOF)”,同时加强对可能“对公共卫生、生物安全或国家安全构成重大风险”的生命科学研究的监管。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对该举措表示支持。
功能增益研究,指对感染性病原体或毒素进行基因改造,提升其致病能力、传播能力或宿主适应范围。开展该类研究,旨在帮助科学家预判病毒演化方向、设计疫苗,并且为美国可能暴发的疫情研发有效应对手段。
该政策定于11月中旬正式实施,管控两类生命科学研究: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以及“受关注国际研究(IROC)”。后者指与美国境外研究人员、受关注境外机构开展合作的科研项目。
政策文件写明:“生命科学研究,是美国维持生物技术、生物安全、健康与农业科研全球领先地位,以及做好生物威胁应对准备的必要保障。但部分生命科学研究,其潜在收益无法抵消伴随的风险。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这类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开展。”
但部分专家表示,实际情况远比政策描述更为复杂。美国微生物学会(ASM)发布一份声明称:“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出台的这项新政策……宽泛划定了多类研究范畴。如果将这些研究全部叫停,会削弱美国应对传染病威胁、处置未来疫情的能力。”
美国微生物学会首席战略官艾伦・西格尔(Allen Segal)表示,该政策有利于推动全球其他国家达到美国的高标准。但他补充说,在美国本土,“我们应当投入资源建设实验室设施、开展人员培训,保障研究能够安全开展,而不是冒险直接禁止用于疾病检测、预防与治疗的科研工作。”
目前该政策仅约束联邦资助的研究项目,但私人出资的科研未来也可能被纳入管控。政策写明:“跨机构工作组将研究出台更多监管、立法以及其他措施,对具备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潜在风险的科研开展全面管理,私人资助项目同样覆盖在内。”
各联邦资助机构将组建一个美国政府委员会,负责审议申请经费资助的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项目,并向资助机构给出评审建议。
根据政策要求,项目首席研究员需要承担相应职责,持续评估自身生命科学研究是否属于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或是受关注国际研究;同时必须遵守其他规定,申报项目全部核心参与人员的姓名与所属机构,包含所有美国境外合作方,以及计划在海外执行的研究内容。
政策说明,新规并不禁止研发“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生物武器的关键医疗产品和医疗对策”,也没有一刀切禁止国际科研合作;政策“持续强调共享生命科学研究知识、成果与产出的重要性,同时致力于提升全球生命科学研究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与生物安保水平。”
对于不属于受关注国际研究范畴的境外项目,在申请经费评审阶段,各部门官员需要与美国国务卿协商,采取风险导向评估方式,“确认承接研究的机构达到、优于或是遵守美国生物安全、生物安保监管标准与政策要求。”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在新闻稿中表示:“美国将持续支持生物医药研究,研发疫苗、治疗药物、诊断试剂以及其他挽救生命的医疗对策,同时对最高风险研究实施严格安全防护。我们呼吁国际伙伴和我们一道叫停危险性功能增益研究,采用严格的生物安全与生物安保标准,共建更安全的世界,提升应对未来生物威胁的准备能力。”
资料来源丨CID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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