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对FDA试点QRI加速早期临床存分歧,仅个别药企反馈

*题图仅做示意用
为应对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加速早期临床试验领域的竞争优势,FDA正在推进一项旨在加快首次人体(FIH)试验的试点计划,作为卫生部(HHS)“临床开拓者行动”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
该试点旨在连接临床试验申办者与合格研究机构(Qualified Research Institutions, QRI),以优化临床试验方案的开发与审查。QRI可以理解为FDA认证的第三方顾问或外包组织,主要工作就是帮药企预先梳理、修改和把关临床方案与申报资料,尽早解决问题,并切实推动试验更快启动。
然而从FDA收到的意见反馈可以看出,各方围绕QRI的资质、运作机制以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存在显著分歧。
利益冲突与角色定位是学术医学中心与药企争论的核心。在实际运行中,QRI可能同时扮演多种角色,例如既是机构审查委员会(IRB),又是临床试验中心或试验中心网络。针对这种情形,安进(Amgen)在提交的官方意见中指出其可能引发利益冲突,认为QRI必须保持纯粹的咨询属性,并建议针对承担多重角色的机构建立“书面防火墙”(documented firewalls)与利益冲突披露机制。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同时具备IRB与临床试验中心职能的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MSK)则认为,在同一学术医学中心内包含这些职能与QRI进行客观审查并非不可调和。克利夫兰诊所(Cleveland Clinic)建议FDA允许申办者在多个QRI中进行选择,但QRI必须证实其独立性并披露冲突关系。此外,杜克健康(Duke Health)提出,QRI应由FDA明确定义,可涵盖合同研究组织(CRO)以及混合型学术研究组织,前提是其具备执行首次人体研究、开发临床产品、支持活性新药研究申请(IND)及初期监管递交的丰富经验。
尽管FDA预计将于9月开始接收试点申请,并在第四季度完成8至10个项目的遴选,但药企整体对该试点的参与热情似乎并未高涨。截至8月26日本文截稿,在FDA公开的115份反馈意见中,除安进外,未见其他跨国药企巨头的身影,反馈方大多数为临床中心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还有多个医生或临床从业者以个人名义提交评论。
大型药企对该试点似乎并不热衷的原因可能可以归结于:首先,QRI多重角色带来的利益冲突与审查客观性隐患,增加了申办者的合规风险与管理成本;其次,试点并未解决药企在早期临床递交中的核心瓶颈。
在药企看来,FDA能做且该做的还是优化自身流程。安进在反馈中表示,除了推行QRI试点外,FDA更需要加快对申办者的反馈速度,指导标准化的电子提交实践,并针对化学、生产与控制(CMC)建立符合阶段特征且基于风险的监管预期。对于后者,FDA近来已采取多项举措。
学术界与法律专家亦强调,FDA过时的监管指南也是关键障碍之一。南加州大学谢弗研究所的学者指出,FDA目前用于指导IND申请的指南发布于1995年,而针对安全隐患导致临床暂停的指南则出自2000年。这些数十年前制定的文件已无法反映当下的监管实践,迫切需要更新。对于药企而言,若底层监管标准与沟通机制未能同步现代化,仅靠引入第三方QRI,难以从根本上缩短早期临床的推进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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