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通报31起科研不端,生命科学界4人“杰青”光环碎裂
发布时间:2026-09-01来源:蒲公英Ouryao
8月2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2批案件通报,一口气公布了31起科研不端行为案件。
其中,多起案件直指生命科学领域,多名曾头顶“杰青”光环的学者被严肃查处,引发了学术界的强烈震动。

在此次通报中,生命科学领域的科研诚信问题尤为突出。
第28项通报指出,上海某高校金佳丽、王平等人因伪造、篡改科研数据,被撤销3项基金项目并追回资金,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7年和5年;
第29项显示,天津某高校郑浩、陈佺等人因数据估算、重复使用或粘贴错误,被撤销2项基金项目并追回资金,分别被禁申7年和5年;
第30项中,上海某高校周东阳、苏佳灿等人的涉事论文被查实存在数据伪造问题;
第31项则点名广东某高校万文华、邝栋明等人,因数据微调、图片使用混乱,被撤销4项基金项目(含杰青项目)并追回资金,禁申3年。
这些被通报的学者中,不乏担任高校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副院长等要职的学术带头人。他们掌握着重要的科研资源,其学术不端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科研经费的浪费,更严重损害了学术生态的公平与纯洁。
通报明确指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此次处罚不仅针对个人,更强调了依托单位和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于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基金委将依规予以问责。同时,严重失信行为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在项目申报、院士增选、科技奖励等方面“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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