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写成“县人民币政府”,上市公司信披还能再离谱些吗?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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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第一财经 秦新安
将“县人民政府”写成“县人民币政府”,如此离谱的文字错误,竟出现在知名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的2026年半年报中。面对舆论哗然,公司于9月5日发布更正公告并致歉,同时称“(错误)不涉及财务数据,无实质影响”。然而,作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沟通桥梁的信披文件,被粗制滥造到这种地步,真的“无实质影响”吗?还能承接万千投资者的信任吗?
据媒体报道,在紫金矿业的2026年半年报中,有三家单位的名称出现错误:“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被误写为“墨竹工卡县人民币政府”;“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漏掉“银行”二字;“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新能源”,被写成“新熊源”。
更荒唐的是,“墨竹工卡县人民币政府”这一错误表述,最早可追溯至该公司2020年年报;“新熊源”“农村商业股份”两处错误,至少在2025年半年报中就已存在。有人调侃:“六年前写错,六年后照抄,错误的生命周期比不少项目经理的任期还长”。
紫金矿业犯下的低级错误,绝非一时疏忽可以搪塞。它暴露出公司内部治理在三个层面的严重缺失:
其一,内部控制形同虚设。信披文件需要经过多道审核程序。连一个政府机构名称都能出错,且一错再错,说明相关程序根本没有起作用。其二,规则与责任意识欠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决策的核心依据,承载着法律信任。公司如此随意对待,说明对规则完全没有敬畏,对投资者完全不负责任。其三,公司价值观偏差。更正公告轻描淡写,反映出一种投机心态——只要财务数字不出大错,信披质量、品牌声誉等都不算“实质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紫金矿业早就因信披违规栽过跟头。2010年,紫金矿业旗下紫金山金铜矿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导致汀江局部水域严重污染,经济损失巨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公开披露这一重大环境事故。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于2012年对紫金矿业及6名执行董事作出行政处罚。在随后的刑事追责中,该金铜矿被法院判处罚金3000万元,多名直接责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证券法》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次紫金矿业半年报中的低级错误虽非故意,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且属于累犯,理应被严肃追究责任。
近年来,上市公司类似信披错误屡见不鲜,有的将“董事长”写成“懂事长”,有的将“减持”误为“增持”,有的对关键财务数字标错小数点……这些低级错误不同于一般性“无心之失”,它反映出上市公司对市场规则、信披责任和投资者权益的漠视。乱象的存在,与个别公司治理文化失范及违规成本过低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要杜绝此类乱象,必须从制度、监管和公司治理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整治。
一是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责任追究。应建立并落实信披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披露错误、造成市场影响或投资者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应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披露文件的质量。
二是强化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审核公司公告时应更加勤勉尽责,出了问题要一同追责。
三是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对于信息披露中的各类错误,应根据性质、后果施以不同监管措施,而不是大多只要求更正或口头警告。应将信披质量纳入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的审核考量,让信披质量差的公司付出实际代价。
信息披露无小事,一字一句皆关乎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公信力。希望监管部门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整治信披乱象;更希望每一家上市公司都能真正敬畏市场、敬畏规则、敬畏投资者,把每一次信披都当作企业的“信用名片”来打磨。唯有如此,资本市场才能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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