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回应10批次抽检不合格,这次“背锅”的是谁
9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13家药企生产的共37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其中,老牌眼药企业珍视明因10批次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被通报“性状和粒度”不合格,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据悉,这10批次被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分别来自内蒙古、湖北、辽宁、四川、重庆、江苏、新疆等全国多地,且包含企业抽样环节。

不合格与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及放置方式高度相关
面对质疑,9月6日晚间,珍视明(江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线上沟通会。公司初步判断,产品性状、粒度指标不合格,与运输环节的温度条件、产品放置方式存在高度关联。
珍视明相关负责人介绍,被通报之后,公司对2024年71批次、2025年80批次、2026年7批次常规留样样品重新开展性状复检。留样均直立存放于10℃~20℃阴凉环境,复检合格率100%。
同时,企业披露了一项调查数据:公司对16批来自不同地域、不同批次的市场召回产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直立放置的样品合格;而在12例放置姿态不正的样品中,有7例性状不合格,其中1例侧立放置的样品情况更为严重。
企业据此推测,不合格与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及放置方式高度相关。
将问题归咎于运输环节,逻辑上看似合理。针对企业的回应与数据,我们不妨提出几个理性的探讨方向:
一、包装标识是否足够醒目?
既然“直立保存”和“特定温度”是由原料分子特性决定的关键条件,那么这些要求是否以极其醒目的方式印制在了包装上?
如果标识不够明确,将质量责任完全推给物流或消费者,显然有失公允。
二、日常运输如何管控“直立”与“温度”?
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要经历复杂的供应链流转。企业是否对物流承运商进行了严格的GSP培训和审计?在仓储和配送环节,是否有温湿度实时监控和防倾倒措施?
如果日常流通管理存在盲区,那么“抽检运输出问题”绝非偶然。
三、是否做过充分的加速实验?
资料显示,该药原研为诺华旗下爱尔康,既然原研药早已明确要求“室温并直立保存”,那么珍视明作为2008年上市的仿制药,在产品上市后,是否及时补做了侧立甚至“躺平”放置对产品标准影响的稳定性研究?
如果明知该混悬液对姿态敏感,却未在上市后持续考察并完善包装防护,那就是对上市后质量管理的失职。
四、是否主动告知了抽样人员特殊要求?
当国家药监部门抽样并送往北京药检所时,企业是否主动、明确地告知了抽样人员该产品对“放置方式和温度”的特殊要求?
如果企业未尽到专业的告知与沟通义务,任由样品在低温下侧立、倒立送检,这究竟是物流的锅,还是企业自身合规意识的缺失?
五、“不影响有效性”能随便说吗?
“粒度”是混悬型滴眼液的核心物理指标,直接关系到药物吸收率和生物利用度。在未经严谨的桥接试验证明“粒度变化不影响药效”之前,企业单方面宣布“不影响效果”,不仅是对科学的不严谨,更是对患者安全的漠视。
六、7省市抽检全不合格,到底是什么问题?
抽检样品分别来自内蒙古、湖北、辽宁、四川、重庆、江苏、新疆都不合格。如此广泛地域的样品同时出现问题,是否说明这并非偶发的运输意外,而是更深层次的系统性隐患?
反思:
1、其他药企是否也有同样的要求?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9家药企获批该品种。既然原研药早已明确要求“室温并直立保存”,那么除了珍视明之外,其他8家获批的仿制药企,是否也对放置方式和温度有同样的要求?是否也做了侧立甚至“躺平”放置对产品标准影响的稳定性研究?
2、警惕惯性思维下的“思想麻痹”
更值得整个行业深思的是,查阅蒲标网不合格公告数据可以发现,滴眼剂抽检不合格的案例中,90%以上是因为“可见异物”问题,而“性状、粒度”不合规的情况鲜有发生。
这是否说明,我们在长期的质量管控中,对可见异物等高风险项高度警惕,却对性状、粒度等理化指标产生了“思想麻痹”?这种惯性思维下的盲区,恰恰是此次事件爆发的温床。
3、切勿拿“不良反应”为质量缺陷兜底
在此次事件中,企业相关负责人强调:“所有不良反应的数据均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属于已知的一般不良反应”,试图以此证明产品是安全的。这种用“不良反应”来为“质量缺陷”兜底的逻辑,在制药行业是极其危险的。
“未引发额外伤害”绝不等于“产品没有问题”。性状和粒度不合格,意味着混悬液中的有效成分分布不均,患者滴入眼内的药物浓度可能忽高忽低,这本身就是严重的质量缺陷。企业不能因为“运气好”没有引发新的不良反应,就掩盖产品在物理指标上的失控。
此次事件,不应仅仅被视为一家企业的公关危机,它更是给整个制药行业提了个醒。药品质量从来不是出厂那一刻的静态指标,而是贯穿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甚至必须重视“最后一公里”的交付。
来源参考:GMP办公室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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