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4 项!国家医保局重写全国医院 "收费字典",医疗器械收费逻辑变了

2026 年 9 月 9 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宣布,随着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发布,历时近 5 年的 40 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全部完成。这是中国医疗服务收费体系一次真正的基础设施重构 —— 各省原先 4000 余项到 2 万多项不等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被整合为2624 个主项目、742 个加收项、174 个扩展项,形成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框架和计价规则。
对医疗器械产业而言,这件事远比 "统一收费项目" 四个字所传递的信号更深。40 批指南嵌入了一条核心规则:价格项目名称原则上不与设备、耗材和具体技术路径绑定,项目名称主要描述服务内容、功能和目的。 这意味着,中国医院收费体系对医疗器械的定位,正在从"用了什么设备就收什么费" 转向 "产出了什么医疗服务就收什么费"。

# 一条关键判断标准:必须有独立的服务产出
过去在不少地方,同一个临床目的如果换用不同设备、不同耗材,往往可以申请不同的收费项目。新体系下,能否单独形成收费项目的核心判断标准变了:必须具有独立、完整、可验证的医疗服务产出。如果只是某项医疗服务中的必要中间环节,原则上不能单独立项。
国家医保局用了一句高度概括的话来描述这个逻辑转变 ——"技术的归技术,收费的归收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设备和耗材并没有从收费体系中消失。人力成本、设备折旧、耗材消耗等仍然被明确纳入"价格构成",是各地制定实际价格的重要测算因素。但这些资源消耗进入的是成本端,而非项目定义端。也就是说,一台更贵的设备可以影响价格高低,但仅仅"设备更贵" 本身,不构成设置新收费项目的充分理由。

# 三个具体案例,理解规则如何作用于器械
案例一:血管保护装置。过去不同地区可能按下腔静脉滤器、滤网等具体器械分别设置项目,现在国家统一规范为"血管保护装置置入费 / 取出费",收费项目不再绑定某一种具体产品。同一医疗服务产出对应一个统一项目,具体使用哪种器械,由临床选择。
案例二:手术机器人。2026 年 1 月发布的 "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 指南,一次性设置了37 项价格项目、5 项加收项和 1 项扩展项,覆盖 3D 打印、示踪增强成像、能量器械、术中影像引导、手术路径导航、机械臂辅助和远程手术等技术。这是非常典型的"新器械创造了新的服务产出"的案例 —— 机器人参与手术产生了可验证的额外服务价值,因此获得了专门的收费项目。
湖南省 5 月率先落地执行时,进一步按机器人在手术中承担的功能分档定价:导航,一类医院托底 1800 元、封顶 3600 元;参与执行,托底 5000 元、封顶 1.2 万元;精准执行,托底 1.6 万元、封顶 2.6 万元;远程手术,托底 2 万元、封顶 3.7 万元。值得企业注意的是,这套定价逻辑不是按品牌分档,而是按机器人在服务中承担了什么功能来确定收费水平。

案例三:CT 和 MRI。影像设备过去的商业逻辑相对单纯 —— 医院采购设备,患者做检查,医院按检查项目收费。新体系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层要求:数据生成和上传正在成为完整服务的一部分。放射检查、病理、检验等多批指南将必要检查结果或设备运行数据上传纳入价格构成,并开始探索"缺数减收"机制。例如 CT 和 MRI 检查如果未按要求上传影像数据,每个部位可减收 5 元。国家医保局披露,医保影像云目前已累计归集超过 4 亿条影像索引数据。
对影像设备厂商来说,这意味着医院的采购决策中,DICOM 及数据标准、云端接口、结构化数据能力、影像上传效率、跨院调阅和 AI 调用能力等 "数据能力" 的权重会逐步上升。设备提供的已经不只是一次扫描结果,而是需要接入一个全国性的数据基础设施。
# 对创新器械是利好还是约束?两者兼有
对于真正创造了新临床服务的器械,这轮改革显著降低了全国商业化的摩擦。过去最常见的困境是:产品获批了,医院想用,但没有收费项目,只能逐省逐市申请新技术项目,过程可能耗时一年以上。现在国家统一立项,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心脏、生物 3D 打印、远程手术、新型手术导航等 200 余项新技术已经获得全国统一的项目框架和收费入口。国家还提出了"预立项" 和 "一省立项、全国跟进"机制,让创新产品从拿到注册证到进入收费体系的时间可能大幅缩短。
但对于"用了不同设备但服务产出相同"的产品,收费溢价的空间会被明确压缩。如果最终产出完全一致,仅仅因为设备更贵、用了 AI 辅助、换了新品牌或新材料,并不一定能获得一个新的收费项目。这对器械企业的研发和市场策略都会产生直接影响 —— 企业需要更清楚地回答:你的产品究竟带来了什么独立的、可验证的新增医疗价值?
这也意味着,做卫生经济学研究和临床价值验证的必要性在上升。如果同一临床目的可以由不同设备完成,仅证明技术参数更高或设备更贵,不足以形成独立的支付价值。企业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新的服务产出、风险降低、效率提高或患者获益。
# 区分三件容易混淆的事
40 批指南完成后,一些概念容易混淆,需要厘清。 第一,国家层面统一的是价格项目和计价规则框架,不是全国执行同一个收费金额。各省需要根据指南制定省级价格基准,再由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区形成实际执行价格。 第二,有收费项目不等于已经纳入医保报销。目前哪些医疗服务和耗材可以报销,仍主要由各省确定。 第三,2624 个主项目是 2624 种医疗服务的分类方式,不是 2624 种医疗器械,也不是 2624 个医保报销项目。
此外,40 批指南全部完成也不意味着全国医院已经同时切换了收费系统。各省仍需完成本地原有项目到国家新项目的映射对接、价格测算和系统改造,这个过程还在推进中。
# 下一个更大的变量:医保报销目录全国统一
如果说过去近 5 年解决的是"医院按什么项目收费"的问题,下一阶段要解决的则是"医保为哪些服务和耗材付费"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在 9 月 4 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目前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报销范围仍由各省确定,"十五五" 期间将推动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报销目录全国统一。2026 年 5 月公布的工作方案显示,首批国家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已在制定中,首批覆盖放射检查、康复等 11 类项目,计划2026 年 10—11 月形成第一批目录,全部目录预计约 2 年完成。
对于医疗器械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注册获批 — 进入价格项目 — 获得医保支付"这条链路的每一环都在加速全国化和规则化。过去一个创新产品到全国规模使用,需要分别突破注册、收费、医保、医院准入等多道关卡,每道关卡在各省的规则和节奏都不同。随着价格项目框架全国统一,以及医保报销目录全国统一逐步推进,这条链路正在变得更标准化。
对企业的直接启示是:从研发阶段就需要考虑产品在支付体系中的定位。产品究竟对应哪个医疗服务项目?能否证明独立的服务产出?在 DRG/DIP 环境下的经济性如何?这些问题需要在更早的阶段开始准备,而不是等拿到注册证之后再想。
重点企业与机构
▌知名医疗科技创新企业:美敦力 | 波士顿科学 | 开立医疗 | 爱尔康 | 微创机器人 | 罗森博特 | 科思明德 | 迈普医学 | 赛诺威盛
▌知名医疗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八大处整形医学概念验证中心 | 通和立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