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8家药企涉商业贿赂上榜
根据贵州省医保局9月10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的公告(第二期)》,本次共有38家企业上榜。
具体失信等级划分为: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严重失信企业2家,一般失信企业29家。值得注意的是,在29家一般失信企业中,包含2家制药生产企业。
针对上述上榜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对于生产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将限制或中止其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挂网、投标资格;
对于配送企业,将限制或中止其在贵州省内的配送资格1至5年。
本次评定结果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医药商业贿赂案源部分失信企业评定失信等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级评定
本次正式评价“失信”企业29家,“严重失信”企业2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7家。(详见附件)
失信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下发2025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及对应法院刑事判决书信息,相关失信企业向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等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
二、处置措施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相关规定,对于配送企业,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限制或中止配送企业其在贵州省的配送资格1-5年;对于生产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限制或中止相关涉案产品或全部产品挂网、投标资格。
评价结果自2026年10月1日起效,有效期三年。
附件:2026年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情况表(第二期).docx
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