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24来源:国家卫健委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部署,推动《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6〕11号)和《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相关要求落地,制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六个拓展”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围绕深化“六个拓展”、落实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分类推进居民签约服务、优化完善签约服务内容、数智赋能签约服务等方面提出10项具体要求。
三是有序推进签约服务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拓展。
四是全面推进签约服务由团队签约向个人签约拓展。
五是全面推进签约服务由慢性病管理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拓展。
六是全面推进固定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拓展。
七是有序推进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原则上签约居民到基层机构就诊时由家庭医生优先接诊,并根据病情转诊至本机构或上级医院专科医生。
八是分类开展不同人群的签约履约服务。根据不同人群需求特点和主要活动区域,分类推行以居住地为主和以功能单位为主的签约服务。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签约服务。
九是持续优化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对常住社区重点人群、功能单位签约人群和一般人群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内容。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前期印发的家庭病床服务指南、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加强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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