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月付退出支付选项”大限来临,记者实测多家平台:谁还在“诱导”消费者借钱?
2026.09.16

作者 | 第一财经 严然 朱斌
外卖、酒店和机票订单的支付页上,一张几块钱的优惠券、一行“先用后付”的提示,就可能把一次付款变成一次授信。“我都不清楚,我还以为是结账的。”一位受访消费者至今没弄清楚,一次普通的付款结账,怎么突然变成了信用支付。另一位受访者的表述更直接:“以前不知道,就直接开通了,就想着好像有优惠。”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距离施行不到半个月,第一财经记者逐一实测涉及外卖、电商、支付、短视频、在线旅游、出行及社交平台旗下电商业务的八家主流平台发现,信贷选项排在普通支付渠道之上的现象依旧常见,部分平台仍为默认勾选。
不知情下的开通
相关纠纷的存量已经相当可观。截至发稿,第三方投诉平台上,一家外卖平台月付产品的相关投诉超过1.6万条,一家电商平台消费信贷产品的相关投诉超过9万条,一家短视频平台月付产品的相关投诉达1.8万余条,三项合计逾12万条。
投诉内容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不知情下被开通、被扣款;二是注销流程繁琐,退款资金退回信贷账户后无法提现;三是催收与利息争议。一家出行平台钱包中的信贷板块,相关投诉多围绕催收和利息;另一家电商平台“先用后付”服务的投诉则集中在重复扣款和多扣费。
购买机票时,类似的困惑也会出现。一则涉及在线旅游平台消费信贷产品的典型投诉显示,消费者下单时,页面默认勾选了信贷产品,刷脸下单即完成开通,后续退票仍被扣除手续费。
开通便捷,退出并不容易。记者在实测中发现,话费券被一家电商平台用来吸引用户开通消费信贷产品,而注销时却需另行下载APP,流程中还会弹出挽留窗口。短视频平台的月付产品则以几元抵扣金引导用户一键完成征信授权,部分用户误触开通后,只能事后手动关闭。
表面是付款,底层是贷款
“月付”“先用后付”“先住后付”等名称,都在强调延后结算,但不同产品的性质并不相同。部分产品的合同写明属于消费信贷,一旦逾期,会计入个人征信记录。
为弄清这些选项背后的产品性质,记者实测了八家主流平台,并进一步查看相关合同与授权协议。
点一份外卖,月付产品已经排在支付列表顶部,并被默认勾选。这是记者在一家外卖平台付款页面看到的情况。输入支付密码,一键支付即可开通月付服务。点开合同协议,资金由多家银行提供,合同写明日利率为0.05%,折合年化利率为18.25%。
换到另一家外卖平台,默认选中的则是一款消费信贷产品的快捷支付选项。这款产品由其关联的支付平台提供,页面同时保留了该产品的常规支付入口、银行卡及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等选项。记者查看产品合同发现,放款机构包含消费金融、信托等多家机构。
除了默认选中,优惠也是吸引用户开通的常见方式。在电商购物场景中,记者看到一家平台用话费券引导用户激活消费信贷产品,分期支付年化利率为8.98%~11.13%。
短视频平台给出的优惠则是几块钱的还款抵扣金。记者点击其月付产品的“同意协议查看额度”选项,发现其中包含小贷公司的征信查询、报送授权。优惠在前,征信授权藏在协议列表中。
订酒店时,“先住后付”同样容易让人理解为入住后再扣款。但记者点开一家在线旅游平台的相关协议,看到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消费借款合同。
支付与借款的入口,也有分开展示的情况。记者实测的一家出行平台,出行订单会从绑定的银行卡扣款,支付页面本身不会默认调用贷款;其钱包功能中另设独立借款入口,年化利率区间为7.2%~24%。
延后付款的服务中,还有一些并未显示出消费贷款的特征。比如,另一家电商平台的“先用后付”,以及一家社交平台旗下电商业务的延后付款服务,都是下单后确认收货才自动扣款。记者对这两项服务的实测,并未找到指向消费贷款的特征。
名称相近,背后的产品性质和扣款方式却有差别。支付环节通常只有数秒,消费者要在这数秒内分辨眼前的选项究竟是付款还是借款,并不容易。
“逐底竞争不可取”
针对产品命名、信贷选项前置、开通与注销路径不清晰等问题,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参与实测的八家平台客服。
对于开通时的优惠,外卖平台的月付产品客服解释,新用户优惠力度比较大,往后一般不会再有这么大的优惠。客服同时强调,月付只能用于支付本平台订单,无法提现,也无法在其他APP上支付。
优惠还会影响支付选项的推荐。用话费券吸引用户开通消费信贷产品的电商平台客服表示,付款时并不会默认勾选,只有在有优惠时才可能优先推荐。点击后有独立的开通流程,相关协议可以点开查看。谈到产品性质,客服称,这只是一个信用消费产品,这个月消费下个月还,不属于信用借贷。
类似的解释也出现在短视频平台的回应中。客服表示,月付不是贷款,只是平台上的一种支付方式,与其他平台先消费后还款的产品属于同类型产品。尽管资金由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客服仍称平台不属于借贷平台,理由是借贷可以把额度提现到银行卡,而月付额度只限于在本平台消费。
除了产品性质,记者也关注使用费用和逾期后果。对于外卖付款页面中默认选中的另一款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该产品的支付平台客服表示,这是一款先消费后还款的在线消费金融服务产品,正常使用、正常还款没有任何费用;一旦逾期,会产生相应息费和罚息,还会影响后续产品的使用。
“先住后付”又如何与借款发生关联?在线旅游平台客服解释,这只是一种入住方式,用户在授权扣款时可以选择平台的消费信贷产品。这样一来,离店时扣的是信用额度,用户等到信用额度到期后再还款,相当于把付款时间拉长。客服同时表示,这是一个金融借贷产品。
至于出行平台钱包中的信用消费产品,该平台客服表示,这是向个人开通的授信付款服务,出资放款方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用户需进行身份验证、协议勾选等操作才能开通。
而对实测中未发现消费贷款特征的两项延后付款服务,平台客服的解释也有所不同。提供“先用后付”的电商平台客服表示,用户下单收货后再支付相关款项,并不涉及第三方小额贷款公司,使用权限依靠第三方支付工具的信用评分来进行审核。
社交平台旗下电商业务的客服则表示,其延后付款服务只是一种支付方式,并不属于贷款或者借款,也不存在相关利息的产生。
八家回应中,只有在线旅游平台客服直接将产品称为金融借贷产品。记者进一步查阅产品协议发现,除电商平台的“先用后付”和社交平台旗下电商业务的延后付款服务外,其余受调查的相关产品,资金由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用户的还款与逾期记录将上报征信。
深圳市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长本力认为,理论上,平台只要存在消费垫付行为,基本就可以被认定为借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苏号朋认为,平台的这类做法隐匿了相关信息,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以“月付”等含义模糊的名称命名相关产品,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并不充分。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除第十二条外,还要求为各类金融产品分别设立宣传展示专区(第十一条),规定组合销售金融产品的选项不得设定为默认同意(第十五条),禁止设置诱导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第十三条),并禁止以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
网贷行业已历经多轮清理整顿,场景信贷的诱导开通仍然存在。本力还提到,这类营销竞争属于逐底竞争,长期看会损害消费信贷行业自身的信用基础,整个市场也难以实现健康发展。
2026年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实施,各家平台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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