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8万合同索赔1.59亿,一审判赔15万

2025年9月,鸿绪生物将CRO企业美迪西告上法庭,就一份557.6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索赔约1.59亿元。
2026年9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迪西普亚仅赔付违约金15万余元,驳回鸿绪生物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鸿绪生物自担超99%。
一场CRO行业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因悬殊的索赔金额与判决结果引发市场关注。
三大核心争议焦点及一审判决结果,为CRO行业合同履行与风险防控提供参考。

案件来龙去脉
2020年底,鸿绪生物与美迪西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签下557.6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对方对其I类多肽药物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以支持NMPA和FDA的I期临床试验申报。合同要求8个月内完成全部试验项目并提供中英文两个版本的报告。
然而交付环节出现分歧。2022年底,美迪西普亚交付中文版报告,鸿绪生物认为已严重滞后。
2023年12月,该项目最终获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批件(GLP-1/GIP双靶点药物),但鸿绪生物称中文版报告未通过CDE审查,需另行委托第三方补充试验后才获批。英文版报告则长期未交付,鸿绪生物一度为此起诉后又撤诉。
矛盾在2025年9月集中爆发。美迪西公告称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鸿绪生物索赔约1.59亿元,包括返还服务费501.84万元、违约金351.54万元及损失赔偿1.5亿元。
鸿绪生物发布声明,指控美迪西普亚严重滞后交付且未通过药监审查,导致项目和公司蒙受严重损失。美迪西则回应称鸿绪生物所述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并指出对方尚有55.76万元合同尾款未支付。
2026年6月,美迪西普亚提起反诉要求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双方于6月25日开庭。9月18日,一审判决出炉。
主要争议问题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
交付是否滞后:合同约定8个月完成,鸿绪生物主张中文版报告直至2022年12月底才交付,英文版更是滞后一年多。美迪西则主张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报告是否通过审查:鸿绪生物称中文版报告未通过CDE审查,需另行委托第三方CRO补充试验后才获得临床批件;英文版报告也未通过FDA审查。美迪西则表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获批临床,且NMPA有因检查未查见真实性问题。
损失赔偿是否合理:鸿绪生物索赔1.59亿元,包括返还服务费501.84万元、违约金351.54万元及损失赔偿1.5亿元。美迪西认为该诉求不合理。
一审判决结果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美迪西普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鸿绪生物违约金150,552元,驳回鸿绪生物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8,446元,由鸿绪生物负担405,135元(占比超99%),美迪西普亚负担3,311元。保全费5,000元由美迪西普亚承担。
同时,美迪西普亚基于"整体诉讼策略考量"撤回全部反诉请求,法院裁定准许撤诉,但保留另行起诉的权利。
鸿绪生物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震惊",正在就上诉事宜进行沟通确认。本案为一审判决,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鸿绪生物的态度
一审判决出炉后,鸿绪生物的反应颇为强烈。
9月20日,鸿绪生物向红星资本局明确表示,公司对这个判决结果"非常震惊"。目前公司内部正在就上诉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在确认前可能暂时不会发布公告。对于判决认定了鸿绪生物哪些诉求、15万元判赔主要指向哪些内容等问题,鸿绪生物表示涉及上诉,相关事项还要跟律师确认。
从鸿绪生物此前发布的声明来看,其核心主张是:美迪西普亚严重滞后提供中、英文版安评研究报告,国内批件误期、美国申请失败,导致项目和公司蒙受严重损失。鸿绪生物还特别指出,合同约定8个月内完成报告,但美迪西普亚直到2022年12月底才交付中文版报告,且在中文版定稿一年后仍未提供英文版报告。
综合来看,鸿绪生物对一审判决的赔付金额与自身诉讼请求之间的巨大落差难以接受,上诉意愿较为明确。本案为一审判决,双方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该案可能进入二审审理。
一份557.6万元的合同,最终演变成1.59亿元的诉讼,一审却仅判赔15万——悬殊的数字背后,是CRO行业在穿越周期过程中难以调和的矛盾。
对于药企而言,选对CRO、签好合同、明确验收标准,远比事后索赔更实际;对于CRO企业而言,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理,才是穿越行业阵痛期的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