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创收”被制度性关进笼子,医院靠什么活?
2026年的公立医院管理者,大概是中国职业经理人群体中处境最微妙的一批人。
一边是医疗反腐持续高压,药耗招采、绩效分配、基建工程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雷区;一边是年薪制改革层层推进,院长们的收入与医院经济收益的关联被制度性切断;一边是公益性考核权重空前,营收增长类指标被明令取消;另一边却是财政补偿不到位、医疗服务价格尚未完全理顺、医院运行成本刚性上涨的现实。四股力量方向各异,却同时作用在同一根管理链条上。
破局的关键,不在于“选边站”,而在于重新定义医院运营的底层逻辑:把“创收”从目标降格为结果,把“合规”从成本升格为能力。
先看清矛盾的真实形状
公益性与创收的矛盾,常被简化为“政府让马儿跑又不给草”。但实际情形更为复杂。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在2025年底的分析中指出,公立医院面临“投入补偿有限、自身造血困难”的双重困境,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与此同时,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实际成本,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定价偏低,医务人员的服务性收入占比仍处低位。
这意味着,医院管理者面对的不是一个“要不要创收”的选择题,而是一个“在补偿不足的条件下如何维持运行、同时不触碰红线”的生存题。
年薪制的推行,恰恰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改变了激励结构。院长年薪由财政保障,切断薪酬与医院经济收益的关联,理论上让管理者从“逐利”压力中解放出来。三明市的实践更为彻底:对公立医院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由财政全额保障,2025年起将范围扩大到行政领导班子所有成员。但学术研究也提示了风险:年薪制在强化公益考核的同时,可能带来激励不足的隐患,需要精细化的分层动态考核来平衡。
换言之,旧的“创收驱动”引擎正在被拆除,新的“公益驱动”引擎尚未完全就位。管理者正处在这个动力真空期。
破局的第一刀:把考核指标从“收入”彻底转向“结构”
浙江省在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了一个关键信号: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未设立营收增长类指标,浙江已将监测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这不是孤例,而是方向。
管理者的破局动作,首先应落在院内绩效分配体系的重构上。传统上,许多医院虽然口头上不说“创收”,但绩效方案中 RBRVS 点值、成本核算提成等工具,实质上仍在鼓励科室追逐高收益项目。现在需要做的是,把绩效指挥棒从“做了多少收入”转向“做对了多少结构”。
具体而言,向儿科、急诊、感染、精神、全科等公益性强但经济收益偏弱的科室倾斜,已经不是“讲政治”的姿态,而是制度要求。四川省在薪酬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紧缺岗位专业医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三明市的做法更系统: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技术劳务价值“显性化”,2025年上半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52.09%,药品耗材收入占比降至28.65%。结构变了,医院的收入来源从“卖药卖耗材”转向“卖技术”,公益性与可持续性才有可能同向而行。
第二刀:把反腐从“合规成本”变成“管理基础设施”
多数医院管理者对反腐的理解停留在“不出事”层面:建制度、设台账、搞警示教育。但北医三院的实践提供了一个更具管理价值的视角。
该院的行风建设并非停留在道德倡导层面,而是构建了一套可操作、可追溯的流程体系。以红包问题为例:医护人员直接退还后须科室报备登记;无法退还的,24小时内报告科室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协助;科室层面仍无法解决的,7个工作日内报行风办;患者不明或无法联系的,纳入医院专用账户。每一步都有责任人、有时间节点、有记录闭环。
更具管理杠杆效应的是同济医院的药耗使用监管平台。该平台汇聚数据,应用智能分析实时捕捉药耗使用中的异常、异动与偏离值,精准提醒到科室、医疗组乃至个人,按月或季度自动生成全院分析报告,通过横向权重与纵向总费用交叉比对,锁定“权重低、费用高”的异常模式。
这套逻辑的深层含义是:反腐工具同时也可以是运营工具。当药耗异常使用被实时识别,过度医疗的空间被压缩,患者负担下降的同时,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医院的次均费用控制指标也随之改善。合规不再是业务的对立面,而成为精细化管理的入口。
第三刀:向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要空间”,而不是向患者“要收入”
在财政补偿短期难以大幅提升的约束下,医院运行的资金缺口是真实的。但填补缺口的路径选择,决定了管理者是在“破局”还是在“踩线”。
三明经验中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动态的、结构化的。改革以来累计调整10420项次,增加医疗服务收入97.31亿元。这些收入来自医保基金和患者自付的结构性重新分配,而非总量的无序扩张。技术劳务价格提升的同时,药品耗材价格被集采和监管持续挤压,患者整体负担并未同步上升。
对非三明地区的管理者而言,可操作的策略是:主动参与本地的价格调整测算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商,而不是被动等待政策落地。 DRG/DIP 支付下,医院的收入取决于病种结构和诊疗效率,而非单项服务的叠加。那些率先完成病种成本核算、厘清哪些病种在现行支付标准下亏损、哪些有结余的医院,在与医保部门沟通时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在院内资源配置时也有更清晰的依据。
惠州市的目标设定提供了一个参照:力争到2026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提高至52%以上,调价重点向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倾斜,占比60%以上。稳定收入占比提升,意味着医务人员对“多看病人多开检查”的依赖下降,这与年薪制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
最难的那一刀:让“躺平”不会发生
年薪制和公益导向有一个被广泛讨论的副作用:当收入与业务量的关联被削弱,积极性靠什么维持?
三明在推行目标年薪制的同时,保留了“工分制”的考核内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之下,院内分配仍依据工作量、质量、满意度等维度计分。换句话说,年薪制保障的是“底线收入”,工分制维持的是“上限激励”。两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设计一套既能防止逐利、又能识别懒惰的考核体系。
管理者的实操要点在于:考核指标必须可测量、可比较、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行政后勤岗位的工分逻辑与临床科室截然不同,科研教学产出与临床服务量的权重需要动态调整。更关键的是,考核结果必须真正影响收入分配,否则年薪制就退化为大锅饭,公益性的代价将是效率的全面丧失。
结语
四重矛盾之下,医院管理者的破局之道,归结起来是一句话:用合规能力换取运营空间,用结构优化替代总量扩张,用精细化管理消化制度转型的摩擦成本。
反腐高压不是对医院管理的否定,而是对粗放增长模式的清算。年薪制不是对管理者积极性的压制,而是对“该对谁负责”的重新校准。公益性与创收的矛盾,在财政补偿到位之前不会消失,但管理者可以选择让每一分收入都来自技术和服务,而非来自过度医疗和药耗滥用。
三明用了十余年才走到今天,其经验的核心从来不是某个单点政策,而是一套相互咬合的制度组合:财政兜底解除后顾之忧,价格调整体现技术价值,薪酬改革切断趋利链条,监管平台守住底线。任何一个环节单独拿出来,都无法复制。
对当下的医院管理者而言,最危险的做法是等待“条件成熟再改”。条件永远不会完全成熟。可行的路径是: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先把绩效指挥棒转过来,先把合规工具用起来,先把病种成本算清楚。那些在转型阵痛中率先完成管理能力升级的医院,将在下一轮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中,拿到真正的主动权。
